更新时间:2023-01-07 22:06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下设三个组,主要是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拟订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承担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相关工作。
预算处、地方财政处合署办公,下设三个组,分别为综合组、部门预算组、市县组。
预算处职能:研究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拟订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承担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代编年度全省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核拨;管理省级财力;拟订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承担省直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省财政与中央财政结算、对市县财政总决算的批复等工作;拟订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方案。
地方财政处职能:参与拟订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方案;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工作;承担省级有偿资金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管理工作;承担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结算和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工作;指导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市县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综合组职能:制定、实施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基金收支计划和省级收入计划;贯彻、落实省与中央财政体制, 负责研究、测算省与中央财政体制有关问题,提出我省的贯彻意见和建议;负责省级固定收入退库,省级税收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续费列支返还的审核工作;负责省与中央结算相关工作;负责预算执行分析和协助做好向人大汇报等工作;负责预算管理制度政策的制定、贯彻和落实,统筹预算处综合性工作,落实预算系统业务学习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财政基础信息采集和数据整理。
部门预算组职能:负责省级财力,编制省级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结转以及省级决算等;研究制定省级预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拟订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做好向人大汇报预决算情况的工作;协助办理大额增支的测算工作;协助审计部门做好有关配合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系统建设;负责支出执行系统管理,统计支出指标执行情况。
市县组职能:负责研究制定、实施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财力性转移支付及政策性补助;研究制定省对市县财政结算事项,审核市县财政资金往来事项;研究制定和落实全省和省级地方政府债务、有偿资金管理政策;指导市县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负责镇(乡)财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