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23:53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参于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登记注册企业的名称,确认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和传销、变相传销行为以及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
(六)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活动。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参与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一)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一、严禁“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公路“三乱”(上路设卡、收费、罚款)。
二、严禁利用“案、费、证、照、”搞“吃、拿、卡、要、报”。
三、严禁不按程序执法和粗暴野蛮执法。
四、严禁着制服到餐饮、娱乐场所消费。
五、严禁工作时间内酿酒和酒后驾车。
六、严禁在公务时间、公务场所,下基层打麻将,严禁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财物,或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
七、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吃请。
八、系统内标志车辆不准用于非公务性活动
九、不准办案人员随意确定对企业或个体的罚款额度,滥用自由裁量权。
局长:卢达昌。主持市工商局全面工作。
党组书记陈跃龙:主持市工商局党委工作,并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侯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工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分局、蜀门市场管理处。联系市广告协会、市诚信企业促进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涌: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等工作。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指挥中心)、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运输市场管理处。联系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许丽蓉:协助局长负责人事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党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