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审查制度

更新时间:2023-12-23 21:44

所谓广告审查制度,是指广告审查机关在广告交付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前,对广告主主体资格、广告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和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审查,并出具与审查结果和审查意见相应的证明文件的一种广告管理制度。

含义

广告审查制度包括广告内容核实和广告审查,广告主不论自行发布还是委托发布广告,必须具有或者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广告发布前审查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许可事项。

详细

一、对广告进行审查是广告经营者的一项法律义务,未经审查的广告不得进行宣传发布。

二、广告经营者审查广告应当按照广告管理法规的要求,全面审查广告宣传内容和表现形式,严格掌握广告宣传的标准,并查验广告证明。

三、广告审查程序分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和建立广告业务档案等步骤进行。

四、审查时要看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广告宣传是否符合真实性原则、有无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词语或画面、有无夸大宣传让消费者上当受骗的地方、有无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文字,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法规明令禁止出现的内容。

五、广告审查要把实际审查和通过查验广告证明结合起来,同时注意广告证明的出具机关是否合法、有效。

六、对广告审查合格的,广告经营者可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对不合格者指出其问题,建议修改广告内容或表现手法,引导广告主依法进行广告宣传,在广告经营中必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七、对违背广告审查制度而承接相应广告出现违法虚假的广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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