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规划

更新时间:2022-06-30 20:11

广州城市规划 - 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位于珠江三角洲北缘,东、西、北三江汇合处,濒临南海。广州市现辖8个区、8个县。总面积16657平方公里。1984年底总人口698.9万人,其中市区城镇人口 248.6万人,市中心区(包括东山、海珠、荔湾、越秀四区)人口为197.4万人

历史背景

广州建城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战国时起,就是中国南方重要的港口。对外贸易的发展,促使了广州地区的经济繁荣,使广州很早就是中国南方的商业和手工业的中心。鸦片战争后,广州的城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畸形发展,旧城区建筑和人口高度密集,简陋的小工厂混杂其间,污染严重,市政公用设施不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城市经济和城市建设不断发展。住宅建筑面积成倍增加,新建和扩建了20多条城市主次干道,完成了珠江大桥、大北立交桥等一系列大型道路桥梁工程;增设了8座供水厂,其他各种市政工程设施也有了相应的发展;新建了广州火车客运站、中国商品出口交易会展览馆、东方宾馆、白天鹅宾馆等一批现代化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华侨新村、东湖小区等一批居住区。城市工业布局改变了过去主要集中于旧市区的状况,在市郊开辟了黄埔、员村、赤岗、南石头、鹤洞、江村、石井等工业区(镇),初步形成了工业企业基本上按行业集中成片建设的格局。

规划发展历程

1952~1958年编制的广州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对城市发展方向、工业区布局、旧城改造、干道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和城市绿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

1958~1962年,对原方案作了补充和修改,拟定了城市组团式和带状发展相结合的布局结构,提出了以历史形成的城市为基础,改建扩建旧城,注意环境保护,控制城市中心发展规模,发展郊区工业城镇等规划原则。以后的城市发展,基本上是以这一规划布局为依据的。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根据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广州对外开放的要求,在原规划的基础上,重新编制<广州城市总体规划>,198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这个规划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广州社会、经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对外开放的要求,确定广州的城市性质为: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重要的对外经济、文化交往中心之一。城市用地的主要发展方向是沿珠江北岸向东至黄埔区,采取带状组团式的布局。旧城区组团:城市的中心区,主要是加强旧区的改造和建设,以求充分发挥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对外交往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天河区组团(包括五山、石牌、员村、天河地区):将发展成为广州市的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区,建设天河体育中心,完成区内的各项生活服务的配套设施;黄埔地区组团:结合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大力发展工业、港口、仓库等设施。此外,还在广州外围的番禺县市桥镇和花县新华镇建立两个卫星城镇,并结合其他郊区县城镇和广大农村集镇的建设,形成多层次的城镇体系。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