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更新时间:2022-10-13 14:40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成立于二ΟΟ四年七月(原名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模式组建与运作。在院长李步云教授的带领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呈现三年上一台阶的迅猛发展态势,并成功带动了广州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继二ΟΟ七年被遴选为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二Ο一一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之一。二Ο一四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并报教育部社科司备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正式更名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下称“研究院”)。研究院形成了以人权基本理论研究与人权教育为基本立足点,多学科、多方向联动发展的整体布局。研究院是一个有固定编制、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经费、固定研究方向,直属学校,从事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的实体性研究机构。

研究院宗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落实《宪法》有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开展人权理论与政策研究和人权教育与培训,促进广大公民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高,推动中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研究院的工作任务包括:(1)开展与人权建设相关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开发;(2)开展人权领域相关学科和专业课程建设;(3)开展人权相关课题的合作研究(包括各级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4)积极推动人权研究成果,尤其是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产出;(5)开拓人权研究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定期合作举办人权建设学术研讨会;(6)开展面向公民、警察、法官、行政执法等人权的人权培训;(7)构建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话语体系,加强与国际人权领域的联系和对话,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建设的理解和支持;(8)根据国家相关部门需要,为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智力支撑;(9)其他与人权关联的工作。

研究院现有正式成员十七人,包括学校特聘教授两人(均不占学校编制),专职研究人员十三人(教授五人,副教授三人,讲师五人,其中十二人具有博士学位),专职行政人员两人(海外硕士)。专职研究人员的研究方向以法学学科为主,并涉及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此外,研究院还聘请了校内外兼职研究人员三十六人。

研究院设置有七个研究所与三个中心,它们是:人权理论与历史研究所;司法人权研究所;工商业与人权研究所;公众参与研究所;弱势群体研究所;残疾人人权研究所;律师与人权研究所;人权教育培训中心;人权文化传播中心;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中心

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共承担国家级项目十项,省部级项目三十一项,其他各级课题(含国际合作项目)五十七项;发表各类论文三百五十三篇,出版著作和教材八十二部,并接受国务院新闻办委托编写了《中国人权年鉴(2006-2010)》。其中,李步云教授主编的《人权法学》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部第一本人权法学统编教材。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研究院与广州大学法学院紧密合作,资源共享,于二ΟΟ五年成功申报广州大学法学学科第一个法学硕士点——法学理论硕士点,并于二Ο一一年成功申报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二Ο一七年,研究院积极配合法学院,完成了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同年,由执行院长杨松才教授牵头,研究院与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合作,成立广州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并受委托管理和运作广州市残疾人事业研究会,共同助力广州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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