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1 18:57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6月,简称广州市妇联。它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市级地方组织,是广州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广州市妇女代表大会,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广州市妇联现内设七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权益部、发展部、研究室、儿童部,广州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有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广州市妇女干部学校、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妇联分市场服务中心、广州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广州市妇运史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妇联具有完善的组织网络。纵向按行政建制设立,市、区(县级市)、乡镇(街道)层层设置妇联,村、社区设立妇代会;横向机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单位均设立妇委会,广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按不同界别成立的女领导干部、女知识分子、女医师、女律师、女企业家等联谊会(协会),还有妇女学研究会、家庭教育研究促进会等学术团体都是妇联的团体会员。
市妇联现任主席、党组书记刘梅;副主席、党组成员龚红、凌静敏、李艳林;副巡视员揭河。
(一)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指导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同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
(六)承担广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妇联设有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权益部、发展部、研究室、儿童部。广州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广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市妇联。
办公室
负责市妇联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接待工作;负责市妇联文件、材料的下发、报送的审核工作;负责领导布置任务的督办工作;承办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网站维护和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物业、审计、安全保卫及基本建设等管理服务工作。
组织联络部
负责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团体会员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负责机构编制、职称、工资、调配、出国政审、招聘录用、统计、人事档案以及公费医疗、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指导和协调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编订和实施;联系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与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负责纪检工作;负责指导联系广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计生工作。
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妇女开展“羊城巾帼献才建功”、“双学双比”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组织“三八”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指导联系市女企业家协会、广州女子书画会工作。
权益部
负责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规章的拟订和有关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推动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开展社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负责指导联系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市女医师协会工作。
发展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区、县级市妇联组织建阵地办实体工作,管理和拓展我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和妇联系统经济实体;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工作。
研究室
负责本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工作理论的研究;组织、协调、指导本会各部室和各级妇联开展妇女、儿童方面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本会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市妇联系统妇女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和报送工作;负责内部刊物《广州妇联》的编辑和发放工作;负责指导联系广州妇女学研究会工作。
儿童部
负责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法规、规章的拟订;开展女童工作,促进女童身心发展;开展儿童相关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和开展社区儿童工作,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广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联系市家庭教育研究促进会、市儿童福利会工作。
广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和落实《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广州市儿童发展规划》,促进广州妇女儿童发展和进步。广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主要是统筹、协调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广州市妇女干部学校
广州市妇女干部学校是广州市妇女联合会直属的教育培训机构,成立于1985年。学校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对从事妇女工作的专、兼职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开展对全市妇女干部继续教育和素质教育;为妇女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提供就业和再就业培训。面向社会,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文化、科技及各种专业技能的培训。此外还开展妇女教育理论研究,组织与国内外妇女教育工作者联谊交流活动。
学校设有办公室、培训一科、培训二科三个科(室)。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和有关活动、培训等会务后勤工作,文秘、档案资料和图书资料管理,人事、劳动工资及财务管理工作,学校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设备购买、保管,内部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培训一科负责市妇联系统干部岗位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妇女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指导村(居)妇代会主任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妇女教育理论研究,组织与国内外妇女教育工作者联谊交流活动。培训二科负责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妇女群众文化素质教育;开展妇女就业创业培训,包括下岗失业妇女、农转居妇女、农村女富余劳动力和女大学生等;开展低学历妇女教育培训。
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
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位于广州市环市中童心路1号,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含登月酒店6000多平方米),是市妇联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关于全面推进儿童素质教育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外教育活动,每年都有近10万人次的少年儿童在“中心”举办的各种培训和活动中受益,受到家长的普遍赞誉,有许多孩子和家长成为“中心”的忠实支持者,其中不少是从东莞、增城、从化、花都、番禺、黄埔等地远道慕名而来的。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心”的校外儿童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孩子们参加全国、省、市各级各类比赛共获奖500多个;每两年一届的羊城“小市长”评选活动已成为广州市家喻户晓的品牌;以儿童教育研究作支撑的“快乐作文”、语言艺术、美术培训等在全市享有盛名;重在参与的“小主人论坛”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心”多次组织的儿童才艺代表团赴港演出,已成为粤港儿童文化交流的一个典范。“中心”被中宣部、国家文化部、团中央等六部委评为全国少儿教育先进单位;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全国妇联、教育部、文化部等十部委评为全国儿童活动中心先进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命名为“广东省小公民道德建设教育基地”;被广州市青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确定为“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广州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广州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12月,是市妇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我们的主要职能是为全市妇女儿童提相关技能培训、科学文化素质普及、家庭教育、家政、婚姻介绍等综合性服务。
“中心”配事业编制27名,现有工作人员23人内设综合部、社会工作部、家庭服务部、儿童服务部、信息推广部五大部门。
“中心”主要依托《广州市家庭服务平台》开展日常工作业务,是去年三八期间市妇联携手市人社局、市家协等18个部门联合打造的广州市首个公益性“网上找保姆”O2O官方平台。我们围绕平台为市民提供线上服务线下的服务。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妇联分市场服务中心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妇联分市场服务中心[原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妇联分市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1年2月,是全国首家妇联承办的具有女性特色的劳动力市场,是一所向社会提供劳动服务和劳动力资源的公益性服务机构。“中心”为市妇联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是市妇联帮扶女性就业的重要阵地,承担着为我市广大女性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等任务,并协助政府开展大量的妇女就业调研工作,及时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女性就业需要,协调、研究妇女就业发展方案,为政府制定就业保障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现设有职业指导、就业推荐、技能培训、女农民服务、特困人员服务、劳动维权、心理辅导等10多个服务功能区。
“中心”原有面积为一层450平方米9个就业服务功能区,2004年市妇联投入了150万进行扩建,使面积增加到3层1400平方米,在原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新增设了社区家政服务信息专区、家政技能实操室、烹饪室、社区图书阅览室、远程见工室、电脑课室和职业技能培训室等服务功能。
广州市妇运史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
在上级妇联和市妇联党组的领导下,市妇联于1981年4月8日成立了广州市妇运史小组。设在市妇联宣传部,有一人专职负责这项工作。1985年5月,市妇联广州市妇运史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妇运史办公室,有正式编制干部4人。其业务范围为“承担妇女运动史的征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编纂妇运丛书。”1988年因妇运史办公室同时要承担《广州市志·群团志·妇女团体》的编写任务,又增加编制1人。1989年4月,由于市妇联内部机构调整,将妇运史办公室与研究室合并,妇运史工作有2人专职负责,并由研究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后因公务员制度改革,广州妇运史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转变为市妇联直属单位。并于2014年12月25日,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妇女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穗编字[2013]202号)核定的名字,由“广州妇运史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更名“广州市妇运史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编制4人。同时,其业务范围由“承担妇女运动史的征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编纂妇运丛书。”变更为“负责广州市妇女运动史理论研究,编撰妇运丛书,宣传妇运史;负责指导各区(县级市)妇运史工作”。
广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龚红
2019年11月,广州市妇联权益部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11日,入选“2019年度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先进集体名单”,获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6月,广州市妇联机关妇女发展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市妇儿工委办(联合)党支部被中共广州市委授予“广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