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8 09:07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是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曾荣获广州市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先进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拟订有关政策措施与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思路和策略,组织拟定我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区教育部门负责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分布。
(三)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本区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与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根据上级要求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按权限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管理本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六)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规划、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的建设;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教育口的国有资产,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七)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的审核或审批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八)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及教育管理部门和区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九)负责本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改革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统筹中小学校长的培养、考核、任免和调配,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本区教师管理工作,推进学校分配制度与人事制度改革。
(十)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团队工作、体育卫生、社会实践与艺术、科技、环保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审理。指导、协调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十一)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主管本区的语言文字及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杨雄忠(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胡 聪(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区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协助党组书记管理党组日常工作、做好党建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安全、综治、信访、维稳、组织、后勤、保密、工青妇等工作,统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团委、工会。
曾丹(副局长):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及拟定、中小学布局规划、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德育、安全与法纪教育、禁毒教育、特殊教育、教育信息化等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教育研究院、信息中心。
张海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育基础建设、后勤装备、计划财务、结算、审计、统计等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财务结算中心、基建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李振权(主任督学,副处级领导干部):主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负责各类教育督导评估、违规办学行为督查、语言文字规范、招生考试等工作。分管督导室(语委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陈秀贞(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统筹民办教育与学前教育工作,负责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卫生、环境教育、国防教育、综合社会实践、食品安全与食堂监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学前教育科(审批管理科)、综合教育科、少年宫、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联系区民办教育协会、联系社区学院白云分院。
孙旭(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分管宣传、统战、侨务、人事、计生、创文、法治等工作。分管人事科,联系关工委、退协,协助副书记做好组织工作。
2023年9月,荣获2020—2021年度广州市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