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04-23 20:29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是广州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创新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三)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监测分析高新技术产业运行态势并预测预警;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负责对创新示范(试验)区各园区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推动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重大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组织指导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转化工作;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负责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工作。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科技进步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九)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负责科技评估管理以及统计管理,建立科研信用体系;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创新投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开展经费使用监督。

(十一)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优秀科技人才。

(十二)拟订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承办涉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事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领导

主任王桂林

党组书记弓鸿午

副主任、党组成员:王越西、刘泉宝、詹德村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林焕绪

副巡视员:石鹏飞、梁加宁、李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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