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2 20:36
广德县水务局,所属地区,安徽省广德县,职责: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1、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相关水务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计划,拟定水务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2、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水务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全县水务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对全县范围内空中水、地表水与地下水、水源地及输水河道、水量与水质等实施统一管理和配置。负责实施取水和排(污)水许可管理制度。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4、主管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负责处理部门及地区间水事关系。
5、负责拟定全县水源保护规划和水环境治理规划,水功能区,提出水域限制排污量意见,并负责治理工作。
6、主管全县城乡用水、排水工作 ,人畜饮水工作,并负责拟定全县节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依法征收各项水务规费,并加强使用监督管理。指导小水电等行业的经营工作。
8、负责全县各项水务工作的勘测、规划、设计等行业管理,推选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9、主管全县水资源及水能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并加强安全监督。
10、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11、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日常业务工作。主管城镇防洪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夏学文: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操志平:负责粮长门水库筹建工作;主管高标准农田治理,水政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普法、信访、综治、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老干部工作;分管干部人事、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行政服务科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乡镇水利站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常胜:负责防洪抗旱、水利兴修、水利计划、宣传信息工作;主管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塘坝扩挖、河沟清淤、泵站更新改造、水土保持(包括小流域治理)项目;分管水利项目、防汛抗旱办公室、机电管理所、水土保持试验站工作,联系省直管县对接工作。
总工程师黄永华: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水利科技、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水管体制改革、水利旅游综合开发、水利普查、水利学会、安全生产工作;主管水利血防工作;分管水利规划、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管理所、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卢村水库工程管理处、张家湾水库管理所、殷家村电力排灌站、水库管理中心、供水管理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峰: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纪检监察、文明创建、县长热线、提案议案办理工作;主管城区河道治理、节水灌溉,招投标、综合统计工作;分管党建、财务、移民办、会计中心工作,协助夏学文同志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股室间工作关系
2、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3、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文件打印;
4、负责机关宣传、信息、保密、信访和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机关小车调度和管理,后勤接待等行政事务;
6、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人事管理、工资、职称申报审查、退休、老干部工作;
7、负责年度考核、人事、工资、干部、编制报表;
8、贯彻实施财务政策、会计法规,对全县水务行业资金实施监管;
9、负责水务经费预算,协助县会计中心搞好决算;
10、组织水规费收缴管理,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及二级机构财务工作;
11、负责机关经费和工程经费代办、监督、审核工作;
12、负责编报各类财务报表。
二、防汛抗旱办公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1、负责传达上级防指、县委、县政府、县防指关于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指令;
2、负责编报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编制防汛、防台风、抗旱等工作预案和各类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应急抢险预案,总结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3、负责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当好技术参谋,负责做好灾情、兴修动态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全县的防汛抗旱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检查和监督实施,负责检查汛期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5、主持编发《防汛抗旱信息》和《水利兴修信息》简报,做好防汛抗旱和农田基本建设的宣传工作,负责有关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会议材料和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6、负责县级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督促检查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三、水政监察大队
1、宣传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规。2、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3、受理违反水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4、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并配合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5、依法对水事纠纷、水土流失危害纠纷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供上级决策。6、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和审批工作,做好河道清障、整治工作,并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7、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制度。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本地区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的监测监督、检查工作。9、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行政性规费。10、对全县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执法水平。11、加强水政档案管理,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水政监察中队分工:
一中队负责新杭镇、邱村镇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工作;
二中队负责誓节镇、柏垫镇、杨滩乡、四合乡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工作;
三中队负责桃州镇、卢村乡、东亭乡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所
1、认真组织、完成局领导安排的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任务;
2、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水库大坝管理条例》,切实抓好全县水库和14座小(一)型水库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决算、工程质量监控、施工规范操作及竣工验收等;
4、负责全县水利血防重点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5、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指导和建后管理及测量施工放样和描晒图工作;
6、负责全县工程管理单位的统计,水利综合年报及水利指标快报及两座中型水库的资料整编工作;
7、负责所包乡镇防汛、抗旱及水利兴修工作,辅导水利员业务学习,指导水利员抓好乡镇日常水利工作;
8、参加全县人饮安全工程总体指导性工作。
五、机电所
1、负责全县小水电站建设的勘察、审批工作;
2、负责全县小水电站的规划设计、施工指导、管理工作;
3、负责对已建电站进行日常安全运行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4、负责小水电的报表;
5、负责所包水库的防洪抗旱、水利兴修及面上水利水电工程的指导工作;
6、承担部分水利血防工作。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