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2-03-27 02:17

根据《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随文 [2010]10号)和《中共广水市委 广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广发 [2010]8号)精神,设立广水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广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广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简介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

(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学校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五)加强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 ;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申报、审批、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的推荐工作以及教师、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大学后继续教育、成人自学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指导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以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组织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所属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申报审批干部任免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水市教育局设 8个内设机构:

(一)广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文件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 ;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军民共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计划生育、文明城市建设、和谐效能机关创建和局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 ;搞好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广水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推荐审核工作 ; 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和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交流活动;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及教育系统对国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三)广水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行政服务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制市级财政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负责教育专项事业经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利用外资发展教育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及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全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指导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学校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受理民办学校申报等行政审批事项。

(四)广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划地方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负责全市性并组团参加上级举办的学生体育比赛和艺术教育交流活动;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的军事训练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工作。

(五)广水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统筹全市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依法管理全市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参与全市初、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工作;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有序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指导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学校工作。

(六)广水市教育局教育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教师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教育;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调查处理所属部门学校干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违纪行为;承担解决人民群众关心、诉求的行风问题;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七)广水市教育局法制和学校安全管理科(信访办公室)

指导全市学校的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参与、协助教育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综合、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信访稳定工作。

(八)广水市教育局老干部管理科

承担全市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指导所属部门学校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关工委”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

广水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19名。其中,局长 1名,副局长 3名,党外干部职数 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12名,其中:正职 8名,副职 4名。另核定机关工勤岗位 2名。

荣誉记录

2020年11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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