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00:0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推动广西商法教学研究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商法理论与实践活动,促进广西商法发展,2015年12月18日下午,广西商法研究会在南宁银林山庄成立。
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逐步完善的背景下,商法在我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当前,我国商法理论研究依然薄弱,商法基础理论体系的建构方面依然不足,对商法内在理论价值和法律基础缺乏深度研究。同时,商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明显不足,在这个关键时期,成立广西商法研究会顺应了社会的需要、适应广西经济发展的需要。
成立影响
广西商法研究会的成立,可以发挥教学、科研、人才和社会资源优势,凝聚区内外学术力量,搭建了高层次、高水平的商法研究和服务平台,为学校商法研究和学科发展做出学术贡献,为广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高决策参考。
首任会长
成立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18日下午,广西商法研究会在南宁银林山庄成立。
出席人员
广西法学会朱育兆副会长、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林玉棠副院长、广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陈维专职委员、广西民族大学李珍刚副校长等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广西各大高校的专家和学者、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公检法司部门、工商各界代表及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近200名出席了此次大会。
成立单位
会议由广西区法学会主办、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承办、广西商法研究院和广西仲裁研究院协办。
研究会主要成员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蒋慧教授当选为研究会会长,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文新教授担任副会长,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黄中显副教授当选为秘书长。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教授等18名区内外知名法学家为研究会特聘学术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