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更新时间:2023-09-18 08:17

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承担国家、自治区安排的各项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及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工作。

基本信息

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承担国家、自治区安排的各项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及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工作, 2000年国家实行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以后, 集中统一管理了原地矿、有色、核工业系统驻桂地勘队伍,是广西唯一的综合地质勘查队伍。

企业规模

全局现有45个下属县(处)级建制单位,职工总数1.97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近1.05万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700多人,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近2000人。作为广西地质勘查的主力军,近半个世纪以来,该局地质勘查技术人员踏遍广西的山山水水,努力探索广西地质特征、寻找矿产资源,掌握了大量的地质矿产信息并获取丰硕的地质成果,先后发现并探明了南丹大厂锡多金属矿、平果铝土矿、桂西铝土矿、大新下雷锰矿等一批著名的大型矿床,为广西发展矿业经济、建设矿产资源大省(区)立下了卓著功勋。勘查发现的铀矿资源,还为我国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作出了突出贡献。经过该局广大地质勘查技术人员40多年来前赴后继的共同努力, 截至2000年底, 在区内累计发现矿产147种(含亚种),其中96种探明了储量,探明储量矿产地1312处,保有储量矿产地1222处,列入矿产储量表并保有储量的89种矿产潜在经济价值超一万亿元,为广西的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

企业发展

改革开放后,该局在不断加强地质矿产勘查主业的同时,加快转产、转民进程,从开拓地质市场及其延伸产业做起,逐步融入市场经济,努力开拓市场其他相关领域,产业涉及地质矿产勘查、 矿业开发、工程勘察施工、 建筑、机械制造、化工、制药、印刷、商贸、旅游服务等领域,多年来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至2006年,全局总资产超20亿元,总收入从1990年不足亿元发展到2006年总收入17.47亿元,净资产由1990年1.29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近10亿多元。除地质矿产勘查主业外,全局培育形成了年收入8亿多元的建设工程(建筑和工程勘察、工程施工)业,拥有9个大酒店(宾馆)、年产值6000万元的宾馆旅游业, 以及集中于广西工业重镇的柳州市、年产值近5000万元的工业制造和商业贸易企业等支柱产业。 同时建成广西区内同行业规模较大的印刷、化肥生产、生物制药企业,年生产能力在1.5亿元左右。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广西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行业政策和技术规范;拟订有关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家及自治区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管理、监督、引导所属地勘单位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勘查施工,开拓地质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并依法进行其他经贸活动,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企业自主经营;同时确保所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负责国拨地勘费和地方地勘费、地质勘查基金的使用、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注重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提高队伍素质和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六)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信访、保密、接待、机关财务及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人事劳动处

负责局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建设和队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地质勘查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和出国人员的审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企事业指导处

负责本局产业调控、结构调整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改革改组改造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本局的投资方向和政策;负责经营项目立项论证、评估、审批及监控;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勘察施工资质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贸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控股公司的监管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本局发展的规划、综合计划工作;负责国家、地方地勘费及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局财务会计及资金调度管理;联系局委派直属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总监;监管国有资产的营运及收益;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五)科技处

负责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矿产地质勘查项目的管理,并对重点地质项目的设计进行审批,按有关规定对地质报告进行验收;负责本局地质、矿产、工程勘察与施工、物化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实验测试、测绘等技术工作和科研开发及其成果的评审、验收和资料管理;负责质量监督、计量认证、技术标准、规范和知识产权的管理;负责科技外事工作。管理局计算站、副样保管库。

(六)安全卫生管理处

负责本局生产安全、工业卫生、医疗卫生、“三废”治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驻邕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事业编制50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2021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免去张起钻同志的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工程师职务。

现任领导

唐善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党组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总经理

黎四龙: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

黄宏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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