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更新时间:2024-10-05 12: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广西无线电监测大厦

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煤、电、油、气、运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协调安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八)负责全区能源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参与全区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依法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一)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园区建设,牵头研究拟订全区工业园区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拟订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二)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主管全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联系自治区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十六)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盐业工作,制定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工业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供应应急管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许可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提案、对外联络、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负责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委工作会议等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计划生育和外事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政策法规处

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综合处

负责综合经济运行统计和分析,提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的建议,推进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牵头负责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委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规划处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前期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

科技处

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创新能力建设;编制自治区行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拟定产品标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投资处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实施;组织上报须国家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及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经济运行处(自治区交通指挥部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负责交通运输、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拟订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协调实施;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

中小企业发展处

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完善融资、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统计工作。

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对审核报告组织评估;依法实施技改节能项目评估和审查;负责实施节能检查与考核;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能源处

研究拟订全区电力、煤炭、石油工业行业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电力、煤炭、石油天燃气工业的行业管理;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地方能源工业法规、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依法实施电力、煤炭相关行政许可;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

原材料工业处(自治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及原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拟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实施农药生产行业准入管理及农药产品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装备工业处(自治区汽车工业办公室)

承担全区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轻纺工业处(自治区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承担轻工、纺织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轻纺工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茧丝绸生产计划,组织推广种桑养蚕先进技术,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食品医药工业处

承担食品、盐业、医药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食品、盐业、医药工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自治区医药储备管理。

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国家下达的军品科研、生产和建设等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军工科研和军转民、属地化等有关问题,负责军工动员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行业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工业园区处

拟订全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区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产业园区确认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协调工业园区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电子信息和软件处(自治区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依法实施广西软件产品登记工作。

无线电管理局(自治区无线电办公室)

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进口、研制和生产;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对无线电管理派出机构和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的业务管理工作;根据法规规定的权限开展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信息化推进和安全协调处

负责制订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和信息服务业的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负责统筹指导我区工业信息安全、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和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防护应急处理。

人事处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承担全区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培训处(自治区职工教育办公室)

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的全员培训工作;联系直属院校。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委各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绩效考评办公室(临时机构)

负责组织委机关、直属单位绩效考评的各项工作;拟订和完善本委各项考评指标、绩效计划;督促检查本级内设处室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本委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定直属单位考评指标、绩效计划,组织和指导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人员编制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行政编制134名。设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副厅长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8名。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厅长:王永超

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察委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武林东

党组成员、副厅长:徐莉青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马义生

党组成员、副厅长:索申敬

副厅长:柯梅

副厅长(挂职):刘博

二级巡视员:陆爱平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荣获2019—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1月,入选2016年-2020年全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扬名单。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