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0 07: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性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山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政务中心广播电视窗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宣传处(电视剧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区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拟订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和播出。拟订全区电视剧广播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自治区生产的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全区电视剧的播出。
(四)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上述业务的违规行为。
(五)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指导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全区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监督管理和审批工作。
(六)安全传输保障处(科技处)。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督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区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七)公共服务处。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全区广播电视“户户通”、老少边山贫等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承担机关扶贫工作。
(八)规划财务处。负责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九)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职称改革和评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5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正处长级)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0名。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本规定自2019年1月5日起施行。
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中心(广西音像资料馆)
广西广播电视学校
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广西广播电视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电视节目交流供片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卫星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正式挂牌。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强力推进县级电视频道高清化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视频道高清化建设工作方案》。
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满昌学
2021年4月,入围2020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拟表扬优秀集体名单;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局机关党委(扶贫办)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处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0 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优秀组织机构”荣誉。
2024年9月,广西广播电视台获得2024年中国—东盟视听国际传播推优活动优秀组织机构荣誉。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