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09:42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5号)规定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
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提出并审核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并做好捐款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并完成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2019〕115号)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数为5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