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2-07-31 07:36

广饶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广饶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县委派出机构,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县教育局加挂广饶县体育局牌子。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县重点体育设施建设。

(二)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与办学体制改革;统一规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布局,提高幼儿入园率和基础教育巩固率;负责初中及以下学校的学籍管理。

(四)管理全县体育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管理县内各类体校、体育俱乐部和各类体育协会组织;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训练体制。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大型体育竞赛,承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管理、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指导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县域内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审查工作。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体育市场,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六)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提出县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七)依据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的要求,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的报名、统计、上报等服务工作。

(八)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九)指导教育教研工作,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动教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及系统内(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全县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体育管理服务职责划入。

(二)取消已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饶县教育局(广饶县体育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安全、应急管理、接待、会务、政务公开、外事、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支部的日常工作和教育团工委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本身及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许可;负责中小学校开办、停办、合并、搬迁核准;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负责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组织和个人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核。承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人事股(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考核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学校权限内和各镇街、广饶经济开发区、广饶滨海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体育干部考核、任免、聘任等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支援贫困地区教育体育人员和下派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挂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牌子,学校安全股与其合署)

编报全县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监督管理农村中小学校的事业费和教育体育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及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经费核算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审定、规划编报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与管理等政策规定的落实工作;负责审核各中小学校的收入、支出预算和上级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县教师工资的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拨付和监督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产管理;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四)基础教育股(体育管理股与其合署)

统筹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工作(含社会力量和中外合作举办的基础教育);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布局;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研究指导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规划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教育;负责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管理指导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指导中小学德育与体育工作;参与实施教育救助工作;参与指导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组织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体育健身工程,指导职工体育、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等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产业开发,负责县域内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审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全县性综合运动会,组队参加市以上体育赛事,负责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和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审批。负责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健身类气功的管理。负责全县体育产业的开发和指导,负责体育彩票站点的设置与管理。

服务承诺

一、实行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规定,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依法办理各项教育工作业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凡办理教育管理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服务对象公开。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快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凡属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符合政策规定,上报材料齐全,按程序能够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详见附《广饶县教育局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

四、实行挂牌服务制度

公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实行挂牌办公,以利社会监督。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凡遇到来办事的单位或个人,被询问(含接听电话)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属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股室的方位或电话号码。

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来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准备等事项,在承办过程中要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七、坚持文明接待制度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实行“三个一样”,即生人与熟人一样、初次与再次一样、群众与领导一样,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

八、实行失职追究制度

在工作中,服务态度粗暴、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上岗资格1个月,并追究股室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取消该股室当年评优资格。

因主观过失造成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没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取消上岗资格1周。

对能马上办理而故意拖延不办的,除责令当事人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外,还要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在全系统通报,取消上岗资格1周。

吃、拿、卡、要及收受红包和实物的,给予纪律处分,勒令下岗学习;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不执行收费标准,私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给予以纪律处分,对相应股室负责人追究连带责任。

凡在一年内有二次以上被取消上岗资格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被取消上岗资格三次以上(含三次,除第四款规定外)的,当年度考核按“不合格”论处,并安排其接受专项教育学习。

工作人员在被依纪取消上岗资格后,必须接受由局党委纪检部门组织的专项学习。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但必须按规定上下班,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调整上岗。学习期间不遵守有关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劳动纪律处分。

九、实行评议制度。每年进行一次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的集中评议,评议结果计入个人和股室年终综合考核。

领导班子

所获荣誉

2022年2月,广饶县教育局被拟表彰为“2021年度山东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2022年7月24日,入选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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