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更新时间:2022-04-11 14:11

广饶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和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县相关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和广电设施建设。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体育、广播电视电影和新闻出版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制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类、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设立审查工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确保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文化股(新闻出版股)、体育股(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和广播影视股四个职能股室。下设市历史博物馆、市吕剧团、县青少年体育学校、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电影公司八个直属单位。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对象到本局机关办事,热情接待来局办事人员,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承办人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法定的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未能办结的应主动说明理由。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关于文化、体育的方针、政策。依据《体育法》、《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管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

三、简化办事程序。对申办图书、音像制品出租零售、打字复印等经营项目,材料齐全,符合布局要求,当即办理;申办网吧、棋牌、旱溜冰、游泳、保龄球、桌球等经营项目,符合布局要求,需现场勘察,3个工作日答复;申报印刷项目,按规定备齐材料,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审批后答复。

四、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及要求,在各办公室门墙上挂科室名称牌,所有工作人员实行亮牌服务,尊重群众、接待热情、耐心解答、使用礼貌用语。公开办事程序,对申办文化体育经营项目必备的申请材料、场地规模及消防安全等要求,一律公开,严禁暗箱操作。

五、环境整洁,举止文明。办公用具摆放整齐,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垃圾,做到窗明几净,自觉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穿着得体,仪表大方,工作时间严禁娱乐,不随便串岗。

六、推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的科室为首问负责部门。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应向其告知经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受理人员应认真办理或负责衔接、联系相关部门,解决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由受理人或经办部门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七、推行限时办结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属于本科室、单位权限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确因情况特殊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应提前报上级批准并告知办事人。

八、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在窗口服务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在对服务对象应该作出说明、解释的事项,应该一次性予以告知,保证提供的信息准确、可靠。

九、实行二问办结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但手续、资料不全而无法一次办结的,经办人员必须耐心解释清楚,并将所需材料明确告知客户。客户按要求补齐有关手续、资料,第二次来办理时,经办人员按权限范围和有关规定予以办结。如因所办事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无法予以办理的,经办人员也必须做好解释工作,让客户了解相关规定。

十、加强廉政建设。严禁吃、拿、卡、要、报和以权谋私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服务对象给予回报。严格遵守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违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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