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09:01
庄子,名周,战国时代宋国蒙邑(今河南商丘一带)人。大约生于公元前369年,卒于公元前286年。他和孟轲、惠施属于同一历史时代。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左右曰:“庄子当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
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唯剑士也。”庄子曰:“诺。周善为剑。”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说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
庄子曰:“请治剑服。”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
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庄子曰:“望之久矣。”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曰:“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秋,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此诸侯之剑也。”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自处也。
“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东汉以前,剑是军队作战的主要装备,在统治阶级的提倡下,春秋战国时期佩剑、斗剑、练剑、论剑、相剑成为时代风尚。
《庄子·说剑》对当时的斗剑、练剑之风进行了详尽的描述,“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这些剑士“皆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这段话清楚地向我们提示:此时已出现了依附权贵、专门的斗剑阶层,他们斗剑的目的是满足于统治阶级的娱乐需要。此时习剑的文字材料还有:《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好读书击剑”,他“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当鲁勾践听说荆轲刺秦失败后说:“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的感慨;《史记刺客列传》中的豫让也使剑,当赵襄子“使使持衣于豫让”时,“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遂伏剑自杀”等等。
以上这些文字材料加之当今考古界大量出土的先秦古剑互证,大体可以看出,春秋战国时期,人们习剑的风尚。社会上的好剑之风,造就了一批武艺高超的剑术家。如“迫则能应,感则能动”的剑客鲁石公、“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的宋艺人兰子、“在赵者,以传剑论显”的司马氏等等。
《庄子·说剑》是“庄子后学”借剑喻理,阐述作者的治世之道的,文中所提出的关于三种剑的言论,目的是为了说明治国安邦的道理。但是“三乘剑术”理论的提出“启迪了中国武术的精神,为剑侠文学的恣肆驰幻提供了先兆,却是当之无愧的”。更为重要的是文中所提出的“后发先至”理论至今仍被武术界奉为圭臬,影响了武术思想的发展。
《庄子·说剑》是一篇庄子说服赵文王停止斗剑的寓言故事。说的是赵文王喜欢击剑,于是日夜斗剑,死伤无数。经过三年,国家衰弱,诸侯图谋攻取赵国。太子悝对此十分忧愁,于是召集人商量对策,大家推荐庄子去说服文王停止斗剑。
当庄子见到文王时,说自己的剑法“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文王大喜,说“天下无敌矣”。庄子接着说出了他的剑道理论:
“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
关于上述几句话,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
示之句:别人看来不觉踪影。开之句:开剑则显得锋利。后之两句:似未发而已经先至。形容神速。
另一种则认为:
先示人以虚空,给予可乘之机,发动在后,抢先击至。
这两种解释当以后一种更为接近原义,这四句话可意译为:“懂得剑道、会用剑的人,要故意把‘弱点’显露给对手,引诱对方让他感到有机可乘。当对方进攻时,已经落入了我方预先设计好的圈套,然后我方再根据实际情况防守反击,如此往往能达到后于对手发动进攻,却能抢先击中对手的目的。”这种武学思想的伟大贡献就在于它突破了“先发制人”、“以力制力”的技击原理,为后来讲究“柔弱胜刚强”的传统武术思想提供了经典源泉。
《庄子·说剑》的这种思想并非一蹴而就、突如其来。它体现了“庄子后学”对当时“上斩颈领,下决肝肺”的击剑技巧的深刻认识,与《孙子兵法》有一定的承继关系。《孙子兵法》认为: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扰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凡用兵之法,……莫难于军争。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
另外,在《荀子》中亦提到了后发先至的问题,该书曰:“观敌之变动,后之发,先之至,此用兵之要术也。”
显然,《庄子·说剑》的“示之以虚”四句的意思是“卖个破绽给对方,让他以为有机可乘,然后出其不意击败对方”。这种“诡道理论”与孙子所说的“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思想有相同之处,其目的就是收到“后人发,先人至”的功效。这种用武思想对后世的武术思想影响深远,这一点在后世的文学作品中亦有所体现。
如《三国演义》中有:
战不十合,(傅)佥卖个破绽,王镇便挺枪来刺;傅佥闪过,活捉镇于马上,便回本阵。
严颜见了张飞,举手无措,交马战不十合,张飞卖个破绽,严颜一刀砍来,张飞闪过,撞将入去,扯住严颜勒甲绦,生擒过来,掷于地下。
《水浒传》中有:
当时两个斗了十数合,那先生被武行者卖个破绽,让那先生两口剑砍将入来,被武行者转过身来,看得亲切,只一戒刀,那先生的头滚落在一边,尸首倒在石上。
可以看出,傅佥、张飞、武松都懂得“示之以虚,开之以利”的“诡道”理论,先卖个破绽给对方,让对方觉得有利可图,然后出奇制胜,制服对手。
当文王在他的剑士经过七天的比赛,死伤了六十多人,从中挑选出优秀者五、六人,准备与庄子比试的时候。庄子以比喻的手法说出了他的“三乘剑术”理论——天子剑、诸侯剑和庶人人剑。
他认为“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卫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亷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而“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剑崇拜是中国古代兵器崇拜之一,在《列子·汤问》曾有这样的传说,孔周自称他有含光、承影、宵练三剑。此三剑的共同特征是锋利无比,斩物若无。“庄子”说自己“善为剑”值得推敲,但生活在尚剑环境中的“庄子”懂剑当无疑问。不然他就不会有精彩的上述议论。为此,本研究认为,《庄子·说剑篇》尽管是一篇寓言,但“庄子”的言论还是一篇极好的武学思想材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武术思想史意义主要有:
(1)明确地指出了比剑用武的理论,指出了剑虚实、先后的关系,并明确的提出了“后发先至”的武学主张。“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四句被后来剑家奉为经典,其基本思想就是诱敌来攻,然后根据形势,后发制人。这里已经典型地反映出后来中国武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防守反击战略”。
(2)把剑术分为三类,说下类剑法无疑于“斗鸡”,上类剑法则是“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这些说法经常被后来的剑家引用。
(3)“庄子”在论述天子之剑时提出了“制以五行”、“开以阴阳”的问题,明确地以“五行”、“阴阳”立论,开后世运用“阴阳”、“五行”等哲学概念诠释武术理论之先河。
(4)开始用实战挑选的方式选拔人才,挑选的方式估计是随机配对,死伤者淘汰,与今天赛制的单败淘汰制有点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