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7 16:58
庄明理(1909--1991),曾用名汉光、哲铼,笔名庄稼,泉州东门外东塘头村人。早年赴马来亚、印度尼西亚经商。曾先后参加日里“济南惨案”筹赈会、槟城救济东北伤兵难民委员会、南侨筹赈总会槟城分会的抗日救国活动。
1936年参与创办槟城《现代日报》。1940年参加南侨回国慰问视察团。后留居重庆。先后任旅渝华侨青年联合会主任委员、闽台建设协进会总干事;1946年重赴槟城参与创办《商业日报》,任社长兼总经理。同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民盟槟城分部副主席。
1949年回国,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政务院参事、国家侨委副主任、全国侨联第一至三届副主席。是第一至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曾任华侨大学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庄明理清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生。父亲庄文莉当过船工,后到马来亚槟城谋生。庄明理先后在乡间私塾、小学和培元中学念书。17岁时父亲去世,曾到协和泰百货店当店员。民国15年(1926年)到槟城,次年往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的民礼市协助舅父经营义丰兴修车厂,从学徒升到经理。
民国17年5月3日,中国发生“济南惨案”,庄明理任民礼华侨筹赈济南惨案救济会募捐委员和民礼青年抵制日货锄奸团副团长。次年3月,被印尼当局拘捕驱逐出境。
庄明理回国后,在泉州民生铁工厂和以文印字馆工作,任晋江县总工会筹备会常务委员。民国19年3月,总工会被查封,庄明理再往槟城,被选为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闽侨救乡代表大会。同年参加孙中山创办的阅书报社,自己创办侨校、侨报,担任过晋江会馆副主席、金果工会主席、司机公会主席、中华总商会理事等职。“九一八”事变后,任槟城华侨筹赈东北难民、伤兵委员会募捐委员。“一·二八”淞沪事变,他奔走募捐,支持英勇抗日的十九路军。
“七七”芦沟桥事变后,庄明理被选为槟城华侨筹赈执行委员会总务主任,并秘密组织槟城华侨抗敌锄奸团。翌年,改组为槟城华侨抗敌后援会。庄明理任槟城汽车司机公会主席时,组织500多名华侨机工(包括司机、修理工)回国支援抗战。1940年2月,他被英国殖民当局借故驱逐出境。
庄明理回国时受陈嘉庚的委托,视察滇缅公路并慰问华侨机工。尔后加入陈嘉庚率领的南侨慰问团,负责总团财政。慰问结束后,又陪同陈嘉庚视察闽、赣、粤、桂、黔、滇等江南八省。此时他又任南侨总会常驻滇缅公路代表。
民国30年12月,庄明理来到重庆,和在重庆的华侨合股开办中国电化厂,任常务董事。不久新加坡沦陷,当时从东南亚回到重庆的华侨很多,庄明理担任旅渝归侨青年联谊会主席,接待安排逃难归国华侨。
民国35年初,庄明理参加中国民主同盟,不久去香港,在《华商报》揭露蒋介石集团撕毁《双十协定》、阴谋发动内战的罪行。同年,他再度到马来亚,组建中国民主同盟槟城分部,担任副主任委员,并创办民主同盟槟城分部机关报《商业日报》,自任社长。1948年6月,英国殖民当局再次逮捕庄明理,释放后仍受监视。
民国38年6月,应中共中央邀请,庄明理随陈嘉庚一起回国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9月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并参加开国大典。
1955年,庄明理担任华侨投资辅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广州、福州、上海、天津成立华侨投资公司。1956年,调任中国侨务委员会副主任,负责筹建在泉州的华侨大学和武汉、集美、广西的华侨补习学校。是年10月,全国归侨联合会成立,庄明理被选为副主席。
解放以来,庄明理任政务院参事,全国归侨联合会一至四届副主席,中国民盟四至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一至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华侨大学副董事长,中国银行监事,香港集友银行常务董事,中国儿童与少年福利基金会副会长,宋庆龄基金会理事,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名誉会长等职。
1991年5月,庄明理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生前撰写《忆毛主席同陈嘉庚先生的交往》、《南侨报国觅知音》、《陈嘉庚回国慰劳前线》、《陈嘉庚与南侨机工》、《陈嘉庚的遗言》等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