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6 08:47
庐,汉语一级字,读作lú,其本意为特指田中看守庄稼的小屋。
(参考资料:)
《唐韵》力居切《集韵》《韵会》《正韵》凌如切,𠀤音闾。《说文》寄也。秋冬去,春夏居。《诗·小雅》中田有庐。《笺》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田事。
又《玉篇》屋舍也。《集韵》粗屋总名。《易·剥卦》小人剥庐。《左传·襄二十三年》则犹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
又𠋫舍也。《周礼·地官》十里有庐,庐有飮食。《注》庐若今野𠋫,徙有庌也。
又直宿,舍也。《前汉·金日磾传》小疾卧庐。《注》殿中所止曰庐。《班固·西都赋》周庐千列。《注》直宿曰庐。
又国名。《周语》庐由荆妫。《注》庐,妫姓之国,荆妫,庐女为荆夫人也。
又邑名。《楚语》以王如庐。《注》庐,楚邑。
又州名。《隋书·地理志》庐江郡,开皇初改为庐州。
又山名。《庐山记》周威王时,有匡俗庐君,故山取其号。
又《正韵》龙都切,音卢。《周礼·冬官考工记》秦无庐。《注》庐读为纑,谓矛戟柄竹攒柲。或曰摩䥨之器。
又与籚同。《集韵》籚或作庐。
【卷九】【广部】庐
寄也。秋冬去,春夏居。从广卢声。力居切
寄也。秋冬去。春夏居。大雅。于时庐旅。毛传曰。庐、寄也。小雅。中田有庐。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春秋宣十五年公羊传注曰。一夫受田百亩。公田十亩。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在田曰庐。在邑曰里。春夏出田。秋冬入城郭。汉食货志曰。一井、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畮。馀二十畮。以为庐舍。在野曰庐。在邑曰里。春令民毕出在壄。冬则毕入。其诗曰。四之日举止。同我妇子。?彼南畮。又曰。十月蟋蟀入我牀下。?我妇子。聿为改岁。入此室处。所以顺阴阳。僃寇贼。习礼文也。孟子曰。五亩之宅。赵注。庐井、邑居各二亩半以为宅。冬入城二亩半。故为五亩也。按许意、庐与下文廛义互相足。在野曰庐。在邑曰廛。皆二亩半也。引伸之、凡寄居之处皆曰庐。周礼。十里有庐。庐有饮食。左传。立戴公以庐於曹。吾侪小人。皆有阖庐。以避燥溼寒暑。皆是。从广。卢声。古亦与卢相假借。力居切。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