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子沟遗址

更新时间:2023-08-30 22:56

庙子沟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新风乡庙子沟村南,西北距旗政府所在地土贵乌拉镇12.5千米,北距黄旗海约7千米,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是内蒙古中南部地区发掘面积最大、遗迹保存最完整、出土遗物最为丰富的遗址之一。庙子沟遗址基本保留了当时的生活面貌,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内蒙古地区的文化复原提供了大量的信息。

历史沿革

1985年10月,考古工作者发现了这座距今约5500年的原始村落遗址。

1986年,庙子沟遗址进行了近三个月的大面积发掘,发现庙子沟遗址既有房址、灰坑和窖穴,同时也有墓葬。

1987年5月至9月间,进一步通过大面积布方的方式进行发掘,对遗址进行了全面揭露。

遗址特点

庙子沟遗址分为村南三级台地上的Ⅰ区和村北二、三级台地过渡地带的Ⅱ区。其中,Ⅱ区面积约20万平方米,未经发掘。庙子沟遗址Ⅰ区面积约3万平方米,经1985—1987年三次发掘,发掘面积约10500平方米。

庙子沟遗址所在的黄旗海南岸丘陵台地,黄土堆积较厚,坡度较为平缓,为聚落的保存提供了基础条件。庙子沟遗址聚落内的房屋基本沿着高差1米的等高线顺坡势呈西北—东南向成排分布,从被部分破坏的沟沿到坡顶,大致可分为10排,每排横向排列4—7座房址不等,未见有打破关系。除位于遗址最北端的3座房址门向正东外,绝大部分房址均依地势坐西朝东,门向略偏东北,背风向阳。

庙子沟文化所属遗存分为早、中、晚三期,其中庙子沟遗址出土遗存分属该文化的中期和晚期阶段,年代范围应在距今5400—5000年。庙子沟遗址两期遗存应当是连续发展的,其年代跨度不是很大。在庙子沟发掘清理的52座房址中,根据房址形制和出土陶器的年代判定,属于中期的房址有15座,属于晚期的房址有35座;其余2座房址因过分残破且无遗物出土,暂未做分期。属于中期阶段的15座房址亦均匀地分布于遗址的各个部位,反映了在聚落布局上并不存在不同阶段房址相对集中分布的状况。

庙子沟遗址的房址由沟沿向坡上渐趋密集,坡下近沟沿处,每排房址之间相距约6—10米,而坡上排与排之间缩短至约4—6米。在每排房址中,往往每两三座年代相近的房址相对要近一些,距离一般两三米。房址内多建有小型直筒状或袋形窖穴,大型的长方形直壁窖穴则分布于房址周围。庙子沟房址一般开间较小,除去4座残破无法计算面积的房址以外,两座最大的房址F10和F45也不过20余平方米,而不足10平方米的房址有7座。最小的房址F2仅有6—8平方米,10—16平方米的房址有20余座,16—20平方米的房址近10座。庙子沟遗址不仅聚落布局有规律可循,而且出土遗物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每座房屋内都或多或少地出有各类生产和生活用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聚落内部的组织结构、生产关系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

文物遗存

庙子沟遗址发掘出房子50多座、灰坑和窖穴130多座,墓葬40座,出土陶器、骨器、石器共有1000多件,还出土了动物骨和角的化石。以上遗物经碳14测定,距今约5500年。

庙子沟遗址出土的生产工具有磨制石器、打制石器和细石器,还有骨、角器和陶制工具。打制石器和磨制石器有铲、刀凿、锛、斧、钻、磨盘、磨棒、砍砸器、球、台体状凹器等。细石器有刮削器、尖状器、镞、石核、石叶、石片等。骨器有针、锥、镞、匕、嵌石刃刀、嵌石刃剑、槽形尖状器、亚形器。陶制工具有铲、刀、陶纺轮等。

此处出土的陶器为泥质陶和夹砂陶,都为手制,陶色主要以褐、灰、红、黄、黑、白居多。泥制陶外表多素面磨光或施篮纹。夹砂陶为褐色与红色居多,主体纹饰以绳纹为主,也有篮纹、方格纹和线纹,配合主体纹饰的有附加堆纹、划纹、压印纹、连点纹。彩陶的色彩多样,有红、褐、黑等色;纹饰丰富,有方格纹、鳞纹、涡纹、锯齿纹、草叶纹,还有曲线、垂弧、直线、三角、椭圆点等几何图案。陶器的器形有侈沿鼓腹罐、大口罐、简形罐小口双耳罐、喇叭口尖底瓶、曲腹盆、折腹盆、曲腹钵、折腹钵、小杯、偏口壶、漏斗、器盖等。

历史文化

庙子沟遗址最初只是从属于海生不浪文化或阿善文化,直到1985年10考古学家开始对庙子沟遗址进行大规模考古发掘,历时3年,终于揭露出一个比较完整的原始聚落,其发掘面积广阔,遗址保存完整,出土遗物丰富,被命名为“庙子沟文化”。这一文化分布于阴山山脉东端与燕山山脉西端的交接处,东到兴和县与张家口相邻,西达呼和浩特的大黑河上游,南至丰镇县,凉城县一带与晋北相接,北抵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和商都县、化德县一带。

在庙子沟遗址居住址内的窖穴、灶坑和居住面均发现有死者,而从其埋葬方式、位置来看,多数死者属于非正常死亡埋葬。可能是由于突然到来的变故才造成了死亡。若非遇到不可抵御的突然变故迫使当时的居民迅速逃离,并且来不及带走全部或大部分生产和生活用具,就不可能留下发掘现场的情景。对于当时的居民们来说,能够使一个聚落毁灭的因素,大约不外乎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部落战争、饥荒和瘟疫等。

结合遗址情况,排除了毁于水灾、火灾、火山爆发的可能性。而对人骨的鉴定中也未见有明显的砍杀和人为致死的证据。虽然有的尸骨有挪位和缺损的现象,但在相应的遗迹单位内,发掘人员也发现了大量的鼠洞,有的尸骨甚至被拖入鼠洞之中,并且经常可以见到鼠类骨骼。因此,个别尸骨的缺损和挪位应是鼠类扰动所致。

故此,庙子沟聚落的废弃很可能是由饥荒和瘟疫造成的。也正因为可能是瘟疫,聚落的毁灭才会有一个较为简短的过程。遗址中有的埋葬显得草率而杂乱,常见把人骨方向不一、上下叠压地胡乱弃置在长方形大型窖穴内。许多房址的居住面和室内窖穴中,常见成年人的尸骨被随意弃置,儿童的尸骨则经常葬在灶坑内或灶旁的居住面上。此外,虽然在大部分房址中均留有成套的生产和生活用具,但是在众多遗迹单位中,竟没有发现任何粮食的炭化物,除了保存情况不好以外,也可能表明了当时的饥荒和瘟疫的可怕程度。

研究分析

对庙子沟遗址的聚落布局、出土遗物和埋葬习俗的分析,可以得出下列认识。

第一,遗址中房址均明显成排分布,门道基本东向,不见处于母系氏族制度发展阶段的如半坡、姜寨那样向心式的,以氏族部落为主体的聚落布局形式。

第二,房子开间普遍较小,并且表现出由早到晚逐渐变小的趋势,没有发现公共活动场所式的中心建筑。

第三,同排年代相近的两三座房址间的相对距离往往小于排与排之间的距离,每座房址拥有的窖穴和灰坑约在3—4座之间,表明相近的两三座房子的主人可能具有更为密切的亲缘关系。

第四,每座房子都拥有整套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说明这些房子的主人可以单独进行生产和生活,抑或是以相近的两三座房子及其周围的窖穴组成一个生产和生活的单元,从事日常生产劳动和家居生活。

第五,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同处一室或同葬一处的现象,说明这些成员之间可能有着更为密切的血缘关系,以家族和家庭为主体的氏族社会可能已经出现。

文物保护

2001年6月25日,庙子沟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庙子沟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新风乡庙子沟村南。

自驾从察哈尔右翼前旗出发,经幸福路、X581、X559后可达,全程大约14.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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