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楚璜

更新时间:2024-10-23 04:18

廖楚璜(1868—1937),字麓樵,湖南宁乡人,清朝光绪年间举人。清末及民国初年先后任舒兰县监督官及农安县知事,后作为吉林省省长郭宗熙僚属,宦游吉林前后至少有五六年时间。

人物生平

廖楚璜(1868—1937),字麓樵,湖南宁乡人,清朝光绪年间举人。

清朝时期,经过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宣统元年(1909年)、宣统二年(1910年)三次奏请,舒兰才被批准设县,隶属吉林省西南路与巡兵备道,廖楚璜被任命为首任县监督官(俗称县官,后改称县知事)。

廖楚璜幼年时家里贫困,但他勤奋好学,常到县城的书院里借书阅读,每次往返三十余里,不知疲倦。后来他考中了秀才,被当地名士周震鳞聘任,教授子女。周震鳞比廖楚璜小7岁,早年参与组织华兴会,后入兴中会和同盟会,是辛亥革命元老,曾任孙中山先生秘书长、大元帅代表、大本营劳军使等职。当年,周震鳞藏书非常丰富,廖楚璜利用教其子女之机,把这些藏书几乎通阅了一遍。

几年后,廖楚璜被选送入日本弘文师范留学,归国后与清光绪进士、翰林院编修谭延闿及周震鳞于长沙共同创办了城南优级师范及周南女校。赵尔巽在东北任盛京将军后,将廖楚璜招往奉天,委为任方言学堂的监督,后又充任提学使司署的科长。1907年,廖楚璜被奉天学务公所选派为省视学员。

1910年初,舒兰设治局成立,廖楚璜以特委候补知县的身份参加了吉林省民政使组织的舒兰、额穆(今蛟河市)两县实地勘界活动,并于当年二月十四日出示晓谕云:“奉设治委舒兰暂住朝阳川官衙,择期开印视事,本县办理设治诸事宜。事属初创,县境官辖,尚未勘划,一切诉讼命盗各案,暂赴吉林府审判厅投诉。”

廖楚璜曾亲赴朝阳川(俗称抢坡子)视察设治地址,会同当地绅商验查,认为此地合适,回省汇报,又派人购置木料、砖瓦、石灰等准备修建官衙。可境内水曲柳岗乡绅提出异议,并赴省城请示。省谘议局获悉,责承廖楚璜再次查核。廖楚璜会同有关人员重新验查,认为朝阳川商业繁盛,有居民数百家,地处东、南、北三乡进省城的要道,是设置县城的理想之地,于是再次呈文报省民政使司核准。当年三月十八日(4月27日),舒兰正式设县,廖楚璜于在朝阳川开印视事,从此由县正堂承理刑事和民事诉案。

廖楚璜出任舒兰县官后,关注民生,做了很多好事,廖公纪念碑上“民不能忘”四个字可以佐证。其德政大体有二:一是廖楚璜就任后发出了舒兰最早的戒烟(毒)令,次年戒完,为百姓扫除烟害做出了贡献。二是廖楚璜任职当年,东北发生鼠疫,吉林是疫情最严重的地区,患病死亡人数达2万余人,但相比而言,舒兰受灾较轻,这是因为廖楚璜及时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断其要道,防止蔓延,即时消毒施药,日不暇息,得以安宁”。廖楚璜离任后,当地百姓立碑纪念,现在碑上“以志去思”的字样清晰可辨。

廖楚璜不仅在舒兰如此,其后任农安县知事期间,也以治盗匪而深得民心,当地百姓也曾立碑纪念。

1913年9月,江苏海安人韩国钧被北京政府特任为江苏省民政长,后又任安徽巡按使。韩国钧调廖楚璜南下,先后署江苏宜兴和安徽巢县知事。

1917年,廖楚璜重回吉林,在吉林省省长郭宗熙幕府,并参加了郭宗熙组织的诗社“松江修暇社”。

1922年,韩国钧再掌江苏政权,廖楚璜在其幕下先后任江苏太仓及东台等诸县知事。

主要功绩

廖楚璜任职宜兴期间禁种烟苗,任职太仓期间兴修水利,都颇有政绩。他还心系地方文化事业,当时南宋朝状元、礼部尚书易祓所著的《周易总义》《周礼总义》在当地没有存书,他得知江南图书馆有《四库全书》印本,就出资誉写副本,后来湖南长郡学宫用此副本刊行了新书。卸任后,廖楚璜寓居金陵(今南京),晚年回到家乡湖南与同乡友人齐璜(抗日名将齐学启之父)研习佛学,并赴宁乡县内的沩山整修佛寺。后来抗日烽火燃近,于是迁回宁乡,不久逝世,享年69岁。

廖楚璜不仅是一个有一定历史功绩的地方官员,而且也是一位颇有才华的文人,但生前诗词著作并未专门结集而传世。他参加了松江修暇社的第四、五、六、七、八次集会,并留下诸多诗篇,如《泊尼什哈山麓渡口》《龙潭》《神树歌》《北山看红叶》《北山晴雪陪颐庵节使高宴食松江白鱼》《立夏前日饯春山寺见杏花盛开》等,均被收入诗社刊印的《松江修暇集》中。其中《阳历九月九日北山高会》一诗道出了他重赴吉林的物是人非之感:

鸡塞重来路八千,玉皇高阁别三年。江山到眠都如梦,花草经秋欲化烟。

大地风云杯酒外,遥天砧杵戍楼边。昨过白露今重九,人事茫茫海变田。

目前,廖公纪念碑已被舒兰市文物管理部门妥善保管。天气转暖后,此碑将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为建县百年献上一份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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