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21:17
廖解生,男,汉族,1952年4月出生,湖南省衡阳县人,大学学历,1970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1970.04—1974.03,衡阳县井头、汇水中学教师
1974.03—1977.01,衡阳县长乐联合学区财务专干
1977.01—1978.10,衡阳县长乐区委办秘书
1978.10—1982.08,衡阳县委办干事
1982.08—1983.12,衡阳县委办副科级干事
1983.12—1987.03,衡阳县西渡区委书记、县委候补委员
1987.03—1992.11,衡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其中:1990.09—1990.12,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员)
1992.11—1994.07,衡阳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市农委副主任
(其中:1993.09—1995.07,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员)
1994.07—1995.09,衡阳市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5.09—1997.08,衡南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其中:1996.10—1998.10,湖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员)
1997.08—2002.08,衡南县委书记
2002.08—2003.01,衡阳市委副秘书长
2003.01一2008.01,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01一2014.05,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4年5月,因涉嫌“衡阳破坏选举案”被立案侦查。
2014年5月,因涉嫌“衡阳破坏选举案”被立案侦查。
2014年7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南省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廖解生(副厅级)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