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卫生局

更新时间:2022-02-28 23:25

延庆县卫生局位于县城东顺城街26号,是全县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全县的医疗、预防、保健、急诊抢救、健康教育等工作。2014年与计生委合并,更名为延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职责

延庆县卫生局是全县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全县的医疗、预防、保健、急诊抢救、健康教育等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执业医师、执业护师、乡村医生的资格进行审批并监督管理;审批医疗机构,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职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对供水、供水的设备、用品、场所、设施进行卫生监督;贯彻献血法,审批临床及急诊抢救用血;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对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分类指导;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传播与流行;对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进行食品卫生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全局政务工作,包括公文处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卫生系统的法制工作。

行政科

负责卫生系统的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工作,卫生系统的基建工作。

政工科

负责组织宣传、干部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以及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

财务科

负责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审计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工作。

医政科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规划设置,负责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批工作,医师、护师的执业认定和管理,社会活动医疗保障、重大医疗急救、医疗事故处理和鉴定工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工作,医疗设备管理等工作。

防保科

贯彻国家关于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及学校、环境、职业放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重大突发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置,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指导;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

合作医疗办公室

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爱国卫生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普及卫生知识活动,农村改厕和创建卫生村镇工作,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领导班子

姓名:王丽敏

职务:局长、党委副书记

分管工作:主持卫生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姓名:杨东海

职务:党委书记、副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政工科和办公室。

姓名:曹月梅

职务:纪检书记

分管工作:主要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和信访等工作。

姓名:刘正武

职务:工会主席

分管工作: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基建等工作,分管行政科。

姓名:鲁金芳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主要负责爱国卫生、改水改厕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工作,分管爱卫办、新农合办。

姓名:尹文强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主要负责医疗护理、社区卫生、药品器械、科研教学以及献血等工作,分管医政科。

姓名:韩永祥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主要负责卫生应急、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法制等工作,分管防保科。

姓名:张莉

职务: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分管工作:兼任县医院院长,分管县医院工作。

姓名:阮雅利

职务:副调研员

分管工作:主要负责妇联、工会工作。

单位地址

地址:延庆县东顺城街26号

邮编: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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