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0 15:32
延边大学法学院前身是1986年建立的延边大学经济法律系,1986年4月25日获得教育部批准成立法学专业,1989年成立延边大学法律系,2003年7月成立延边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已成为吉林省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
法学学科,设有一级学科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专业硕士授权点,法学学科为省级B类优势特色学科,延边大学“双特色”“1158+”重点建设学科。法学一级学科设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专业研究方向,本学科具有鲜明的朝鲜韩国法研究与民族法学研究为中心的东北亚区域优势与民族特色。一个法学专业,下设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教研室;法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建设专业,设有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法学院在全面建设法学专业的基础上,力求办出自己的特色。初步显示的特色是:以面向东北亚为核心的朝鲜韩国法研究;以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核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研究。近年来,法学院利用地域优势和教师的语言优势,在日本、韩国、朝鲜法律的比较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学院现有教职工41人,其中专任教师34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8人、副教授14人、讲师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5人(含35名校外兼职硕导);有在校生725人,其中本科生398人、硕士研究生327人。
经过多年的努力,法学专业已经建立了符合学校定位,特色鲜明、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学课程体系。其中,2007年《民法总论》被评为吉林省优秀课程,2009年《宪法学》被评为吉林省优秀课程,2013年《行政法》被评为吉林省精品课程。《商法》《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债权法》《法理学》等5门课程为校优秀课程。编有《民族区域自治法》《韩国行政法》《韩国民法》《日本行政法》等10多部特色鲜明的自编教材。其中《韩国行政法》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材。
实践教学是法学院本科教学的一大特色,法学院在州内各县市的法院、检察院设立实践教学基地12个,有力地推动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学院还拥有设备先进、功能齐备的模拟法庭,可举办刑事、民事以及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的模拟演示。
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实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三个面向:面向海外、面向国内高校、面向国家司法机关。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州和各县市的司法局、政府法制机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保持着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关系;与日本、韩国、朝鲜的1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着经常性的人员和学术交流关系。
法学/学制:四年
法学专业发轫于1986年,30多年来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教育质量为保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特色建设为抓手,已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的东北亚区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法律专业,2020年获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本专业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跨文化素质和德才兼备的复合型法治人才为目标,以培养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交流所需涉外法治人才和民族地区法治人才为特色。本专业的发展目标是立足国内,面向东北亚,把本专业建设成在国内具有重要特色和地位,在东北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流法学专业。专业课程体系主要以20门法学核心课程为基础,以实践课程为重要补充,以多元文化课程与双语课程为主要特色,现有12门省级、校级优秀课程,有朝鲜法概论、韩国法概论、法律朝鲜语、朝汉双语模拟法庭、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习惯法等特色课程。
法学专业拥有国际化程度高、精通民族语言与东北亚多国语言优势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3人、讲师11人,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23人,拥有海外学历的教师17人,双师型教师16人;省新世纪创新人才1人,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1人,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人;校外实践指导教师40人。拥有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2个、校内现代化标准模拟法庭2个。
本专业就业主要面向国家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也有考研、出国深造,从事法律研究工作等,特别是在中朝韩涉外法律事务、民族法律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和民族地方高层次法治人才的重镇,拥有较高的社会评价与信誉。
法学(二学位)/学制:两年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向其他全日制本科专业毕业生,通过学习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将法学知识与第一学士学位专业知识相结合,发挥多元化知识结构优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社会责任感与跨文化素质的德才兼备的复合型法治专门人才。
课程体系主要以20门法学核心课程为基础,以特色课程为重要补充,突出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四年制法学本科专业共享各种教学资源。
本专业就业主要面向国家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各行各业的法律服务部门以及需要法律知识与其他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岗位,就业特色鲜明、竞争力强,能够实现专业人才价值。
1983年9月延边大学政治系开设法学专业
1986年4月延边大学建立经济法律系,设置法学本科专业
1986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1989年3月经济法律系一分为二,建立法律系
1999年7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被评为校级重点学科
2000年12月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2003年7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学校批准组建法学院
2006年9月民商法学被批准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
2007年9月法学专业被批准为学校品牌专业
2009年4月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
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专业为硕士学位一级学科
2011年3月设立经济法学、刑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2年3月备案完成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3年8月延边大学法学长春校友联谊会成立
2018年11月法学一级学科被评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 B 类”建设单位
2021年2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年2月法学专业获批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资格
2023年6月备案完成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