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4-09-26 21:56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商务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国际化、区域经济化、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全县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市场的政策规定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服务业项目预审备案工作;编制服务业专项(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和使用管理;负责向上争取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二)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在授权范围内,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革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的管理工作,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出口及进口国际招标、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

(四)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依法核准、报批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

(五)负责全县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六)拟定全县内贸发展规划,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全县各类商品市场、商贸网点、物流园区、物流配送的统一规划和布局,牵头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审批;按有关规定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执法职能;负责全县酒类流通管理监督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县棉花收购经营以及拍卖、典当、租赁、废旧金属回收和报废汽车的拆解等进行经营资格认定和经营网点指定,并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统一规划、开发指导和整合保护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定点单位的初评和审核报批工作。

(九)负责全县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的组织、督查和考核工作。

机构设置

建湖县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文管理、信访、保密、应急、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等;承担政务公开职责;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廉政建设、机关支部、关心下一代、退干协会、妇联、共青团、计划生育、工会群团工作。

承担商务局归口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审核、汇总、申报各类商务扶持资金;承担本部门的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与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全局各项行政许可业务;制定、实施和监督各项许可项目办理程序、时限。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即办件和承诺件行政许可、初审转报文件的审核、签发、批复和报转;负责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综合信息科

研究经济国际化、区域经济合作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测分析和考核评价商务运行情况,研究起草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参与局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服务业发展科

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县服务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拟订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全县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预测、统计、监测和调控,编制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全县服务业经济目标的管理和考核、奖惩;负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审核报批和使用管理;负责实施行业管理和行业协会的建立、协调工作。

负责全县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的组织、督查及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服务业项目核准、备案和转报等工作;负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四)外资管理科

拟订我县外商投资政策、外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县涉及外商投资的国(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在授权范围内,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革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对全县利用外资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协助开发区、南北共建园区、苏沪共建园区及重点经济园区的设立、申报、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建设规划编制;服务全县各类园区专项申报工作。

(五)外贸外经科(机电进出口办公室)

拟定全县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外贸进出口的统计、考核工作;承担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工作;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引导外贸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有关工作;指导外贸企业申请各类专项扶持资金和贷款。

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业务;承担审核上报外派劳务合作项目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承担全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牵头处置外派劳务突发事件。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地方性政策和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 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负责以现代物流业为主的新型业态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服务业项目预审备案工作,组织推进县城重点商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县商贸流通、各类专业市场建立和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成品油批发零售和仓储配送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市场运行与秩序科(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县市场规范管理办公室)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指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承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执法指导工作;负责全县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执法指导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规范和执法管理。

负责全县棉花收购经营资格认定和经营秩序管理;负责对拍卖、典当、租赁、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汽车拆解等行业监督管理。

(八)旅游发展科

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统一规划、开发指导和整合保护工作;培育和完善全县旅游市场,拟定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对上争取旅游专项发展资金;负责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定点单位的初评和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岗位培训,负责全县导游人员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监督管理。

现任领导

建湖县商务局局长: 张翼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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