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气候区

更新时间:2024-08-30 15:58

建筑气候区充分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可不考虑防热。

I类

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等,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可不考虑防热。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使建筑物满足冬季日照和防御寒风的要求;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冬季密闭性,合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差较大及大风的不利影响;屋面构造应考虑积雪及冻融危害;施工应考虑冬季漫长严寒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II类

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太原、郑州、西安、兰州等: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应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满足冬季日照并防御寒风的要求,主要房间宜避西晒;应注意防暴雨;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冬季密闭性且兼顾夏季通风和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大、多大风的不利影响;建筑物宜有防冰雹和防雷措施;施工应考虑冬季寒冷期较长和夏季多暴雨的特点。

III类

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南昌、福州、长沙、成都、重庆等: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降温要求,冬季应适当兼顾防寒。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有利于良好的自然通风,建筑物应避西晒,并满足防雨、防潮、防洪、防雷击要求;夏季施工应有防高温和防雨的措施。

(3)III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4)IIIB区北部建筑物的屋面尚应预防冬季积雪危害。

IV类

包括广州、香港、南宁、海口等: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该区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防雨要求,冬季可不考虑防寒、保温。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宜开敞通透,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建筑物应避免西晒,宜设遮阳;应注意防暴雨、防洪、防潮、防雷击;夏季施工应有防高温和暴雨的措施。

(3)IV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4)IVB区内云南的河谷地区建筑物尚应注意屋面及墙身抗裂。

V类

包括贵阳、昆明: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应满足湿季防雨和通风要求,可不考虑防热。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宜使湿季有较好自然通风,主要房间应有良好朝向;建筑物应注意防潮、防雷击;施工应有防雨的措施。

(3)VA区建筑尚应注意防寒。

(4)VB区建筑物应特别注意防雷。

VI类

包括拉萨、西宁: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应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的要求,夏天不需考虑防热。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注意防寒风与风沙;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密闭性,充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注意大风的不利作用,地基及地下管道应考虑冻土的影响;施工应注意冬季严寒的特点。

(3)VIC区和VIB区尚应注意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影响,并应特别注意防风沙。

(4)VIC区东部建筑物尚应注意防雷击。

VII类

包括银川、乌鲁木齐: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以防寒风与风沙,争取冬季日照为主;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密闭性,充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房屋外围护结构宜厚重;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大以及大风等的不利作用;施工应注意冬季低温、干燥多风沙以及温差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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