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务工人员

更新时间:2023-03-14 10:04

异地务工人员,取代“农民工”这一称谓的新名词,2012年4月,广东省探索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有望让“农民工”这个带有歧视色彩的称谓退出历史舞台。

提法来源

2012年4月13日,在广东省政协召开的“双转移”监督视察工作动员会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汇报文件中首次正式用到“异地务工人员”提法。“农民工”这一称谓或将成为历史,今后,将称他们为“异地务工人员”。

历史背景

农民工特征

“农民工”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的户籍都是农民。“农民工”称谓是在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下,通过户籍标签对农民身份进行简单区分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农民工权益改善

社会本应只有分工不同,不能存在劳动歧视。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曾质疑:“工农商学兵,本是职业的划分,为什么唯独农民永远要被加上特定的标签呢?”事实上,农民工为城镇化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他们却因为是“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地位低下,享受不到其他群体的福利和待遇。

农民工,一个依靠辛勤劳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群体,“劳有所得”是其最基本的权益。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更加注重把城市稳定就业和长期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居民。农民工的权益开始得到有效保护,也开始受到广泛关注。

2012年4月,广东省首次提出以“异地务工人员”取代“农民工”称谓。

制度保障

提高农民工待遇、维护农民工权益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农民工问题绝不会简单地随着称谓取消自然得以解决,在取消“农民工”称谓的背后更需要一系列制度支撑。如果不通过制度、体制变革做到对所有人同等对待,那么新的标签很快就会替代旧的标签。

广东省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

学业资助,提高素质

2012年,广东将资助包括本省农村劳动力在内的1万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入读高等院校。

打开公务员通道

同时,打通异地务工人员晋升公务员的制度通道,2012年广东省将从珠三角地区企业的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本地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本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中招录共计3317名乡镇基层公务员。

开设入户通道

此外,将放宽高技能人才入户条件,将全省88.3万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职称的农村劳动力列为2012年入户城镇对象。

社会意义

广东省以“异地务工人员”取代“农民工”,不仅仅是“去标签”,更是在“改标签”,在尊重农民工、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上有着本质上的进步,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信号。这不仅是农民工的喜事,也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举措。

所有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具体举措,无疑将会激励他们的干劲,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也有助于全社会尊重“农民工”氛围的形成,形成平等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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