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22:46
异常波动即某地CPI 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出现与预期不符的变化趋势,会给国家经济安全运行及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压力。如果遇到了异常波动,国家、省政府要出台稳定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政策措施。
异常波动即某地CPI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出现与预期不符的变化趋势,会给国家经济安全运行及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压力。如果遇到了异常波动,国家、省政府要出台稳定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政策措施。
1.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2.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文件精神以及省物价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连续三个月超过3%或月环比涨幅超过(含达到)1%的设区市,暂停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以外的政府提价项目三个月”的规定进行;
3.开展全方位价格监测。市、区(县)两级物价部门对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副食品价格进行全方位价格监测,及时调整和增加监测网点以及监测的种类和数量,将监测网络的触角延伸到了十三个区(县)乡镇。建立和坚持跟踪监测和调查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原因;坚持每日定时向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和市政府上报价格监测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参谋;坚持定期向媒体通报市场价格监测情况,引导群众消费。
4.公布部分食品成本。进行了成本调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消费,对遏制价格暴涨发挥了积极作用。
5.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强经营者自律,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全市物价部门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
6.开展价格诚信活动。
7.启动价格调节基金。针对食品价格涨幅较大、且短时间内难以回落,给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特别是对低收入困难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实际,市物价局及时向市政府建议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实行价格补助。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及其成本,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或者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临时监测或者应急监测,收集、整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监测点应当开展24小时价格监测,及时分析和评价价格监测数据。
据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商品和行业中确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证书或者标志牌:粮油、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家电、服装、鞋帽等主要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钢材、水泥、木材、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生产资料;房地产、医疗、教育、药品、汽车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业。
据悉,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市场价格出现或者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测,每天报送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应当立即报送。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将重要商品、服务的价格监测资料和预测信息定期向本地区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