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0 11:38
异装旧称为易装,是一个男女二元性别框架下的概念,指人们出于不同的原因,选择在特定文化语境下通常与另一性别相关的打扮和行为模式,如男性选择偏女性气质的打扮,或女性选择偏男性气质的打扮等。
异装旧称为易装,是一个男女二元性别框架下的概念,指人们出于不同的原因,选择在特定文化语境下通常与另一性别相关的穿着和行为模式。与异装相关的词还有变装和异装癖,其中变装多指舞台表演中的异装行为,而异装癖一说是对异装的一种贬义说法,亦可以指与性刺激有关的异装行为 。异装是一种行为,而不是性倾向或性别认同,因此异装不一定与同性恋、跨性别等身份相关。
异装的行为,不论在中外都古已有之,只是最早并没有用“异装”一词来描述这样的行为。20世纪早期,德国性学家马格南·赫什菲尔德(Magnus Hershfeld)最先发明了“异装癖”(transvestism)一词,将其与性刺激和性愉悦相联系。赫什菲尔德学派的后继者认为性愉悦是跨性别产生的原因,并在20世纪40年代将异装癖归为性恋物癖的一类。但如今学界已证实异装与跨性别没有必然的关联。并且,不是所有的异装都能被归在异装癖的范畴内。根据美国精神病学协会2013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of Mental Disorders,DSM-5),异装癖为伴随性满足的异装。将异装癖等同于异装,是对异装的污名化,表现了对异装的歧视。
人们异装可能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包括自身性别表达、职业需求,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为舞台表演、社会活动等进行的异装。包括很多种形式,如变装皇后、变装国王、角色扮演(cosplay)、女权异装等(具体可参见下文“异装与文化”部分)。
第二种是异装癖,是指为达到性愉悦而进行的异装。《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认为异装癖属于一种性欲倒错障碍,对异装癖的诊断标准包括(1)持续时间至少为6个月,通过变装从而激起个体反复的强烈的性唤起,表现为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2)这种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它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如果不满足这两条诊断标准,即便是习惯性的异装也不能被称为异装癖。
异装行为本身与精神疾病并无关联,有争论的地方在于异装癖是否应该算作精神疾病。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2019年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ICD-11)中,将此前版本中认定为精神疾病的“恋物性异装癖”从条目中删去,即不再将其视为精神疾病。而《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仍然将异装癖作为性欲倒错障碍的一类,《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第3版)也将异装癖作为性偏好障碍的一类。而即便异装癖未完全去病化,异装癖也有严格的诊断标准,不能将异装癖等同于异装。
美国文化学者玛乔丽·加伯(Marjorie Garber)指出,自从异装成为一个现代的公共话题以来,无论是在大众媒体还是学术领域,异装和同性恋总被混淆,或画上等号。异装的发展史和同性恋的发展史之间存在许多相互影响之处,两者无法被简单地分开。但实际上,异装是一种与性别相关的装扮和行为方式,同性恋是一种性倾向,即每个人可能对同性、异性或不仅限于一个性别的个体产生情绪、情感或性的吸引。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即异装者可能是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泛性恋、无性恋性倾向中任何一种或多种。加伯指出,实际上大部分异装者并不是同性恋,异装行为在异性恋中比率反而较高。
异装与跨性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异装是一种性别表达,即一个人通过服饰、行为方式等来表达特定性别。而跨性别是一种性别认同,即一个人内心深处所感受到的基于个人体验的性别。尽管一个男性异装者可能装扮成一名“女性”,或一个女性异装者可能装扮成一名“男性”,但这并不代表他们认同自己为与扮装相对应的性别。跨性别者可能想要通过对自己身体的改变来呈现所认同性别的性别特质,而异装者的异装行为更具有表演性质,但“表演”并不代表它一定是娱乐性的,它也可以是相对严肃的,可以是一种自我欣赏,而不一定需要展示给别人看。异装者并不想改变自己的身体特征,以具有对应性别的特质。
异装作为性与性别常见概念之一,在教育中会从自我保护、提高性别意识等角度进行阐述。我国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教育类文件中,《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从加强安全意识和性别意识的角度强调了教育的必要性。包括异装在内的性别平等是全面性教育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之一。
小学4~6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 了解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 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时及时向教师、家长、警察求助的意识。
初中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 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了解校园暴力造成的危害,学习应对的方法;
· 学会在与人交往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方法,构筑起坚固的自我心理防线。
我国的法律与政策中,有多个条款提到不同性别因享有同等权利、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但并未直接提及“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等文字。学术界基于法理推论,禁止性别歧视适用于性少数群体,因为“性别”理论上应当涵盖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的少数群体。因此,性别平等相关的法律政策理论上也适用于保障同志等性少数群体的权益。
我国在劳动就业、教育等多个领域推动与保障性别平等,并做出相应的国际承诺。不过,在性少数平等方面,我国的法律和政策也仍然存在进步的空间。
在2018年6月18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8届常会上,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国际组的负责人蒋端公使表示:“中方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包括基于性取向的歧视、暴力和不容允现象。”
我国代表团在日后再次重申了这一发言内容。在2020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届会议上,在与防止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问题独立专家互动对话时,我国代表团发言道:“中方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包括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暴力和不容忍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在序言部分,确立了宪法是我国根本法的地位,指出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并要求“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宪法关于公民(包括性少数公民)享有平等权益的规定也应当在各地方、各领域贯彻。在宪法中与性少数相关的内容有: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修正)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旧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 18467-2001)中,有条款4.5.3规定“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病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不能献血;而在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中,修改了这一规定,将“同性恋者”变更为“男男性行为”,即不以身份认同来禁止性少数群体的献血行为,而是以高危行为作为能否献血的标准。具体条款如下:
5.2.2 安全献血者的重要性
不安全的血液会危害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应献血,如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
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 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 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策略措施:
· 在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 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学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在国家社科基金等科研基金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的相关项目和课题,推动妇女理论研究。提高女性学学科等级,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 实施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性别评估。在课程和教材相关指导机构中增加社会性别专家。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 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 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在性少数平等方面,我国的法律和政策也仍然存在进步的空间。例如,目前法律政策仍未纳入性少数群体的婚姻权。尽管在《民法典》未出台前,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呼吁将同性婚姻纳入民法典,但未能成功。
此外,在面向公众的信息传播方面,性少数群体正变得越来越不可见。作为我国网络视听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组织(一级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2017年6月30日通过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其中要求协会会员如果发现网络视听节目中含有“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如乱伦、同性恋、性变态、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内容的,“应予以剪截、删除后播出;问题严重的,整个节目不得播出”。而该服务协会会员包括了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腾讯网、爱奇艺等重量级信息平台,意味着性少数群体在网络视听平台的可见度下降。
我国教育部门没有直接针对大中小学的异装的相关教育规定,其与异装有关的内容,主要是从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公共卫生事故预防等方面予以体现。例如反对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重视心理调节能力等。
小学4~6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 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初中年级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了解校园暴力造成的危害,学习应对的方法;
· 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
· 学会在与人交往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方法,构筑起坚固的自我心理防线。
高中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 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初中阶段
疾病预防
· 与预防艾滋病相关的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知识;
心理健康
· 建立自我认同,客观认识和对待自己。
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
· 青春期心理发育的特点和变化规律,正确对待青春期心理变化。
安全应急与避险
· 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
高中阶段
心理健康
· 合理宣泄与倾诉的适宜途径,客观看待事物;
· 缓解压力的基本方法。
性与生殖健康
目标
· 树立自我保健意识,掌握维护性与生殖健康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维护性与生殖健康的能力。
核心内容
· 性与生殖健康的基本知识;
· 友谊、爱情、婚恋、家庭与伦理道德;
· 优生优育与适宜有效的避孕方法;
· 非意愿怀孕和应对措施;
· 常见生殖健康问题与自我保健方法;
· 无保护性行为对生殖健康的影响;
· 常见性传播疾病和预防;艾滋病的传播、流行与控制,易感染艾滋病的高危行为和预防措施,艾滋病咨询检测和服务,不歧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
预防性侵害的方法和技能。
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异装”概念,但是包括异装在内的性别平等是全面性教育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3“理解社会性别”下的第1个主题“社会性别及其规范的社会建构”、第2个主题“社会性别平等、刻板印象与偏见”和第3个主题“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当中,内容贯穿5~8岁、9~12岁、12~15岁、15~18岁及以上四个年龄段,具体学习目标如下。
核心概念3:理解社会性别
主题1:社会性别及其规范的社会建构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了解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之间的差异十分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并描述这两个概念的不同(知识);
► 反思对自己的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感受(技能)。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社会与文化规范以及宗教信仰都是影响社会性别角色的因素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社会性别角色(知识);
► 举例说明社会规范、文化规范和宗教信仰如何影响社会性别角色(知识);
► 认同有很多因素会影响社会性别角色(态度);
► 反思社会、文化和宗教信仰如何影响人们对社会性别角色的看法(技能)。
要点:每个人看待自己的社会性别或向别人描述自己的社会性别的方式都是独特的,应该受到尊重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社会性别角色(知识);
► 解释一个人的社会性别身份可能与其生理性别不相符(知识);
► 认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会性别身份(态度);
► 欣赏自己的社会性别身份,并尊重他人的社会性别身份(技能)。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社会性别角色和社会性别规范影响人们的生活
学习者将能够:
► 确定社会性别规范如何塑造身份、愿望、实践和行为(知识);
► 检视社会性别规范如何产生危害,以及如何对人们的选择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知识);
► 认识到关于社会性别规范的信念是由社会构建的(态度);
► 认同社会性别角色和社会性别期待可以改变(态度);
► 在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日常生活中采取行动,在社会性别角色方面产生更积极的影响(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及以上)
要点:敢于挑战自己和他人的社会性别偏见很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回忆关于对男性、女性、具有不同性倾向和社会性别身份者有偏见的事例(知识);
► 认识到自己和他人的社会性别偏见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态度);
► 批判性地评估自己的社会性别偏见程度,并分析所在社区内存在哪些社会性别偏见(技能);
► 演练应对自己和他人的社会性别偏见的策略(技能)。
要点:恐同和恐跨会对具有不同性倾向和社会性别身份的人造成伤害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恐同和恐跨(知识);
► 分析导致恐同和恐跨的社会规范及其后果(知识);
► 认识到所有人都应该能够爱他们所爱的人,而不必受到暴力、强迫或歧视(态度);
► 展示对受到恐同和恐跨伤害的人表示支持的方法(技能)。
主题2:社会性别平等、刻板印象与偏见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每个人都同样有价值,不论其属于何种社会性别
学习者将能够:
► 说出人们会如何因为自己的社会性别而受到不公平、不平等的对待(知识);
► 描述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中如何使属于不同社会性别的个体之间的关系更加公平和平等(知识);
► 认识到对不同社会性别的人表示不公平、不平等的对待是错误的,并且违背人权(态度);
► 认识到无论社会性别如何,尊重他人的人权很重要(态度)。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社会性别刻板印象会导致偏见和不平等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与社会性别有关的刻板印象和偏见(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和社会性别期待会对人们的生活方式造成很大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知识);
► 认同由社会性别产生的差异可能导致剥削或不平等对待,尤其是当人们的行为不符合预期的规范时(态度);
► 敢于质疑社会性别角色的公平与否,并展示如何挑战不公正和有害的行径(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和偏见影响了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倾向和社会性别身份的人被对待的方式,也影响了他们所能做出的选择
学习者将能够:
► 回忆社会规范如何影响社会对于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倾向和社会性别身份者进行描述的方式(知识);
► 举例说明社会性别偏见的各种形式(知识);
► 认同平等对待所有人的重要性(态度);
► 认识到对不符合社会性别规范者持有偏见会损害他们做出选择的能力,包括关于健康的选择(知识);
► 展示如何在对待他人时不持有社会性别偏见(技能);
► 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如何影响自身的观念和社会性别偏见(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及以上)
要点:社会性别不平等、社会规范和权力差异会影响性行为,并可能增加性胁迫、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的风险
学习者将能够:
► 说出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如何影响性行为,以及性胁迫、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的风险(知识);
► 认同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会影响性行为,并影响人们做出安全选择和采取安全行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获取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等(态度);
► 当自己或他人遭受性胁迫、性虐待,或社会性别暴力时,主动寻求支持或帮助他人寻求支持(技能)。
主题3: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了解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和寻求帮助的途径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并认识到它在许多场所都可能发生(如学校、家庭或公共场所)(知识);
► 了解社会性别观念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会影响我们对待他人的方式,包括歧视和暴力(知识);
► 认同所有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错误的(态度);
► 如果自己或认识的人正在经历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包括在学校内或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描述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找到一个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并向其诉说该遭遇(技能)。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所有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错误的,是对人权的侵犯
学习者将能够:
► 举例说明什么是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骚扰、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强奷、女性生殖器损毁/切割、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恐同暴力),并说出社会性别暴力可能发生的场所,包括学校、家庭、公共场所或网络(知识);
► 认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对人权的侵犯(态度);
► 如自己或认识的人正在经历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或担心可能会遭遇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展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识别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并向其诉说相关经历(技能)。
要点: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可能是暴力和歧视的根源
学习者将能够:
► 解释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如何导致欺凌、歧视、虐待和性暴力(知识);
► 解释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是源于权力和支配欲望的犯罪,并非由于一个人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性欲望(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不平等和社会性别角色刻板印象会导致性暴力(态度);
► 展示如何主张社会性别平等、反抗社会性别歧视或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任何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对人权的侵犯,无论施暴者是成年人、青少年还是权威人士
学习者将能够:
► 了解性虐待和社会性别暴力,包括来自性伴侣的暴力和强奸都是源于权力和支配的犯罪,并非由于性欲控制能力低下(知识);
► 为发现和减少社会性别暴力制定具体策略(知识);
► 认识到暴力行为的旁观者和目击者可以采取安全措施干预暴力行为,并且也可能受到暴力的影响(知识);
► 认识到社会性别暴力永远是错误的,且施暴者可以是成年人、当权者或青少年(态度);
► 展示如何与预防社会性别暴力和提供社会性别暴力受害者支持的可信赖的成年人和服务机构取得联系(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及以上)
要点:每个人都有责任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并公开反对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性虐待、有害行径和其他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在倡导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减少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知识);
► 意识到在公共和私人空间,包括在网络上公开反对侵犯人权和社会性别不平等的重要性(态度);
► 倡导社会性别平等,消除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技能)。
全面性教育可以提高学生对性多元的了解和尊重。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建议,全面性教育课程包括反歧视、平等、性和性别身份多元化的相关信息和价值观,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和责任感。异装相关内容的教学应当在一个包容、尊重的环境下开展,教学内容应当树立异装者的正面形象,避免侮辱和歧视性的信息,提倡平等,传达性和性别身份多元化的正面信息。应当教育学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尊重和接受具有不同性别表达的每一个人。
学校和教师对异装学生的支持至关重要,可以使得异装学生更有安全感、取得更好的成绩和更有学习的渴望和校园归属感等。为了在校园内塑造异装学生的安全空间,学校首先应当施行相关政策预防和积极应对校园内针对异装者的欺凌。其次,教师应当接受性多元相关知识的培训,尊重、接纳异装学生,需要时向异装学生提供支持。此外,教师还应当将性多元的知识融入课程,教育全体学生尊重他人的性倾向和性别表达,尊重身边的异装者。
学校可能是针对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及性倾向欺凌最易发生的场所。校园欺凌往往会极大地影响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会影响被欺凌者的心理健康及人身安全。而教育者可以利用相关政策预防欺凌,建立更安全的校园环境。教育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政策,其中可以包括反暴力和欺凌的政策、反恐同欺凌的政策、性的多元化政策等。应当创造支持性校园环境,建立安全空间,明确表明反对校园欺凌并进行积极干预。此外还应将性多元的包容性知识融入课程,树立关于异装者的正面形象,预防包括针对异装者在内的校园欺凌,教育学生尊重、接受不同的性别表达。
常见疑问1:异装是不是病?
答:不是。异装是一种性别表达,即一个人通过服饰、行为方式等表达性别。而任何性别表达,都是正常的、合理的。全面性教育指出,不论拥有何种性别表达,每个人都同样有价值,都应得到尊重。
常见疑问2:异装是不是跨性别?
答:不是。异装是一种性别表达,即一个人通过服饰、行为方式等表达性别。异装者并不认同于自己所装扮的性别。而跨性别是一种社会性别认同,即一个人内心所感受到的基于个人体验所认同的性别。全面性教育指出,不管是异装还是跨性别,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
常见疑问3:开展性教育会不会导致更多人变成异装者?
答:不会。异装可能是一种职业或特定场合活动的需求,也可能是一种性别表达。当异装是一种性别表达时,涉及一个人的名字、服饰,以及行为方式,这些是基于一个人长期以来形成的自我认知和行为习惯,不会因为接受性教育知识就轻易改变。全面性教育可以帮助儿童和年轻人获得适龄的知识和技能,树立尊重、平等、多元的价值观,培养人际交往的能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要求保障自己获得性教育的权利。全面性教育可以帮助提高异装者的自我认同,改善异装者的校园生活处境,减少异装者可能遭受的心理问题和欺凌现象,同时也教育全体学生尊重、接纳具有不同性别表达的人,形成平等、多元的价值观。
幼儿园性教育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给出的学习目标,幼儿阶段的相关教育主要集中在接纳差异、尊重他人和消除歧视上。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中,《多彩的幸福》《欢乐的六一》两册中都涉及相关教育内容。
《多彩的幸福》一册讲述了四个主人公的生活,让幼儿理解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打扮、生活。比如绘本中的Max姐虽然是女性,但也可以选择留短发或者穿裙子。本册旨在引导幼儿认识到不同性别、职业、喜好的人都能拥有幸福的人生且都能为社会做出贡献,从而帮助幼儿认识人与人的差异、尊重不同。
《欢乐的六一》一册主要帮助幼儿意识到不同性别都有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权利,比如女孩也可以喜欢飞机,男孩也可以穿粉色的衣服等。旨在培养幼儿打破性别刻板印象、接纳自己感受的意识。
小学性教育中的相关内容
小学的性教育不再单纯局限于广义上的尊重差异,而是进一步认识讲解相关内容。
“身体发育”单元“外貌形象”主题中指出“人的价值体现在很多方面,一个人的价值不是由外貌决定的”,并提倡尊重性别表达的多样性和不同性别的人选择的权利。读本中强调不同外貌和装扮的人可以有同样优秀的品质,可以从事各种职业,也都可以参与社会发展。
除了明确讲解社会性别的单元之外,还在其它多个单元从不同角度强调了社会性别平等的重要性。比如在二年级下册中提及“人类因不同而多彩”,在四年级上册中从权利的视角阐释“不同性别的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六年级上册中讲解“价值观影响人们对社会性别的态度”等。掌握这些知识之后,儿童能够认识到对异装的看法受到许多不同信息来源的影响,能够反思自己性别和性别表达的感受,并学会理解、尊重他人的性别和性别表达。
初中性教育中的相关内容
在了解异装含义的基础上,初中生将认识到对社会性别和性倾向的刻板印象和偏见影响了具有不同社会性别、性倾向和性别表达的人被对待的方式,也影响了他们所能做出的选择。同时,初中学生也会学习社会性别、性倾向、性别表达平等可以促进与性行为和人生规划有关的平等决策。在掌握这些知识、态度和技能之后,初中生将有能力打破对自己和他人的异装的偏见,并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如何影响自身观念和偏见。
异装的概念之所以成立,从根本上依赖于服装的性别化,即将特定服装样式与某个性别捆绑在一起,尤其是将服装与二元性别(即仅仅将性别划分为男性或女性)联系起来。多元性别的概念即打破了二元性别的局限。此外,异装本身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不同时空条件下主流的服饰规范的变化而变化。同时,服装性别化所具有的局限性,也更给异装这一概念带来了不确定性:如果服装不再具有一定的性别属性,那么也就不存在通过采用特定服饰向另一性别的“跨越”,那么“异装”这一概念也就不复存在。
异装的界定与特定社会背景中主流的服饰规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而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服装的样式、服饰的规范都有着种种差别。
中国大陆
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服装规范,服装所表达的性别特质也在不断变化。在20世纪初至1949年的中国,男子服饰既有传统的长袍、马褂,也有新式西装;女子服饰既有传统的上袄下裙,也有洋装、新式旗袍。到了文革时期,则无论男女一律着中山装、工装等淡化性别的服饰。而改革开放以来,服饰风格逐渐变得自由,男性服饰既可以硬朗、沉着,也可以柔和;女性服饰既可以优雅、端庄,也可以活泼、阳刚。
欧洲
在17~19世纪的欧洲,男女服装的性别特质有相同也有相异之处。相同之处包括男性也会使用蕾丝装饰、穿高跟鞋等,而女性也会穿着有垫肩的夹克等。但差异也广泛存在,如女性会使用各种材质的束腰束胸等。而到了二战后,由于经济条件的变化、女权运动的开展等原因,男女装又出现相互借鉴、融合的趋势,如女装借鉴男装的西装、男性穿着超短裙等。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人们越发认识到性别不只是“男”“女”之分,并且每个人的性别只关乎个人,而不依赖于外界的评判,在服饰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无性别服装,即可以无差别地被不同性别的人穿着的服装。无性别服装的出现,表明了对将服装与性别捆绑在一起的思维的突破,是一种打破服装性别化的局限的尝试。而出现无性别服装的原因,除了对性别本身认知的变化,还有对不同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性倾向的尊重,以及女性越来越普遍地参与到劳动市场当中等。
我国艺术学学者王忠华在《浅论无性别服装》中提出,服装性别化的观念是有局限性的。原因有三点。首先是性别本身的不确定性。随着对性别的研究不断深入,人们认识到一个人的性别并不只有男性或女性两种可能,并且还存在着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区分。其次,既然性别本身存在多种变化,那么用男女两性的性别来对服装进行分类也就存在问题。最后,由于面料、裁剪、颜色等元素的差异,武断地通过服装来界定性别,往往不够准确。因此传统的性别化的服装看似合理,实则存在着很大问题,对服饰的性别观念也需要不断更新。
社会性别规范将与特定社会性别相关的行为准则强加给人们,传统、文化、宗教等因素可能会塑造出僵化的、歧视性的社会性别规范,导致人们对不符合这些性别规范的群体实施伤害。异装者由于其非主流的性别表达,往往容易遭受歧视,如将异装等同于异装癖,就是对异装的污名化,表明了对异装的歧视。在全面性教育越发普及的当今,人们应当树立尊重人权、性多元的价值观,尊重和包容不同的性别表达,对异装者采取接纳的态度。
瑞士汉学家罗兰·阿尔顿布格尔(Roland Altenburger)在其研究中指出,由于性别权力的差异,对由女性到男性的异装的接受度往往较高,而对由男性到女性的异装接受度较低。女性异装为男性,被认为附带有社会地位的提升,能够获得更多的权力和自由,并且这种暂时性的异装也不会对权力结构造成什么影响;而男性异装成女性,则被视为有损男性气质,是对男性的一种贬低,因此更不被接受。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指出,不管是哪一种性别表达、哪一种异装行为,都应得到同等的尊重。
女性异装成为男性的行为有时与获得一定的性别权利相关。我国文化学者高蓉和张竞琼在《晚清至民国时期异装现象及其性别意识研究》中指出,清末随着女子教育在我国迅速普及和我国留学生回国后带来开放的思想文化,我国女性开始有了两性平等的意识,追求和男性相同的公民、政治权利,而在这一背景下女性的异装就由于女性对男性性别的向往而产生。同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女性越来越多地进入社会,从事传统中男性从事的职业,这一现象也促进了女性异装的发展。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女权运动蓬勃发展。许多女性在争取权益时,就通过穿着男性的服饰表明寻求和男性一样的平等身份,如秋瑾就曾穿着男装开展运动。
香港戏剧批评家李小良认为,从元朝(1271~1368)开始,异装就在我国戏曲当中占有独特的地位,这一时期被称为我国戏曲历史中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女性戏曲表演者在戏剧舞台上占主导地位,经常异装出演男性角色。随后,在明朝(1368~1644)和清朝(1644~1911),官宦人家所供养的私人剧团和公共剧院都以异装为鲜明的特色。私人剧团大多是女性剧团,演出的剧目主要是昆曲。到了清朝的中后期,公共剧院逐渐偏向男性演员。二十世纪二十到三十年代,最著名的异装男性戏曲演员即为梅兰芳(1894~196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相关政策原因,女性异装戏曲表演发展更为广泛。我国戏曲中的异装常被称为“反串”。当代戏曲表演艺术家李玉刚,就以男扮女装的异装戏曲表演闻名,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戏曲中的异装在当下的可见度。
西方文化中的变装是一种娱乐性舞台表演。在表演中,若一名女性采用男性的穿着打扮和行为方式,称为变装国王;若一名男性采用女性的穿着打扮和行为方式,则称为变装皇后。变装起源于西方,近年来已逐步推广到了世界各地。美国综艺节目《鲁保罗变装皇后秀》(RuPaul's Drag Race)即为一档风靡全球的节目,使得更多人认识了变装这一种娱乐形式。
角色扮演(Cosplay)起源于日本,指真人通过特定服装、妆容、行为模式等对日本动画、漫画与电子游戏(Anime Comic Game ,ACG)作品中角色的扮演。在角色扮演当中,玩家(Coser)可能扮演与自己性别相同的角色,也可能扮演与自己性别不同的角色,后者就可以算作一种异装行为。我国传媒学研究者马中红和邱天娇在其论文《身份认同:Cosplay亚文化的实践意义》中认为,作为异装的角色扮演是玩家根据自己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意愿的结果,这种异装行为既是一种幻想式的性别情感体验,还可能表达了玩家内在原有的性别气质。这不仅是对刻板的性别表达的一种挑战,也是对男女二元性别对立的一种颠覆的尝试。
伪娘文化同样起源于日本的日本动画、漫画与电子游戏(ACG)亚文化。伪娘,在这一亚文化当中指具有女性外观特质,但性别认同为男性的个体。伪娘最早出现于动漫作品当中,如《青春草莓蛋》中的天和响、《少女爱上姐姐》中的宫小路瑞穗等。随着人气越来越大,伪娘从动漫也走入了现实,越来越多现实中的男性也会扮作女性,其特点包括美丽、可爱(萌)等。同样,伪娘文化也有利于挑战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促进多元化的性别表达。
泰国的变装表演,即一般人们所称的泰国人妖表演。泰国的人妖歌舞表演最早出现在1974年,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观众。泰国社会学学者法克苏帕·拉格萨萨(Phaksupa Rugsasab)在《中泰人妖观的比较研究》中指出,“人妖”这一概念包含了不同身体状况和性别认同的个体。一部分人妖已经实施性别重置手术,还有一部分人妖没有实施手术但通过女性扮装来表达女性特质。对于一个性别认同为男性,但通过女性扮装来表演的人妖,其变装表演就可以认为是一种异装行为。泰国的变装表演只是一种娱乐形式,但在我国,由于人们对跨性别和异装概念的混淆和对它们的歧视,“人妖”一词在日常用语当中的应用,已经大大超过了泰国变装表演的范畴,成为了人们对跨性别者和异装者的歧视性称呼,令跨性别者和异装者感到不适。应当摒弃这种对跨性别者和异装者的侮辱性称呼。
在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当中,有着大量的对异装的描写。
文学中的异装
我国古代的一首北朝民歌《木兰辞》,讲述了花木兰女扮男装、代父出征的故事。花木兰的形象在我国文化当中具有深远影响,在当代已经成为女性打破性别刻板印象的一种象征和精神支持。
我国古代民间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英台女扮男装,进入只接纳男子的私塾读书。
西方文学作品中也有许多异装的情节。例如,英国作家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的戏剧《威尼斯商人》、《皆大欢喜》等作品当中均有异装的出现。
影视中的异装
在影视作品当中,异装也经常出现。有的是演员层面的异装,例如在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1992)中,叶童女扮男装出演了男性角色许仙;在徐克导演的电影《笑傲江湖2:东方不败》(1992)当中,林青霞女扮男装出演了东方不败一角。也有的是故事情节中的异装,例如在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霸王别姬》(1993)当中,张国荣饰演的程蝶衣,作为戏曲演员,男扮女装扮演虞姬;在陈可辛导演的《金枝玉叶》(1994)中,袁咏仪女扮男装出演林子颖一角。
《新白娘子传奇》(1992)
影片信息
导演: 夏祖辉/何麒
编剧: 贡敏/赵文川/方桂兰/何冀平/夏祖辉/何麒
主演: 赵雅芝/叶童/陈美琪/石乃文/夏光莉
类型: 爱情/奇幻/古装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台湾
语言: 汉语普通话
首播: 1992-11-15(中国台湾) / 1993-02-01(中国大陆)
集数: 50
单集片长: 49分钟
又名: The Legend of WhiteSnake
剧情简介
白蛇素贞(赵雅芝 饰)还是一条没有什么法力的小蛇时曾被捕蛇老人所抓,幸得一小牧童相救。素贞心内发誓,一定要报答这份救命之恩。一千年以后,白蛇修成人身,往人间报恩时相遇青蛇小青(陈美琪 饰),将其驯服,以姊妹相称。得到菩萨明示之后,素贞前往杭州西湖找到了千年后的小牧童、此时是一个药堂的学徒许仙(叶童 饰)。天上降下大方贤惠又漂亮的女子,自然是呆学生许仙所不曾妄想的。而巧用妙计的素贞让二人相识不久很快就结成秦晋之好。只是许仙耳根软弱,误听法海和尚谗言,用雄黄试出妻子真身,活活吓死。白素贞带着有孕之身飞西天盗仙草,更与天兵交手,救回许仙一命,却也直接导致小产的后果。许仙仍未懂得娘子深情,再次听信谗言的他用钵对准白娘子的时候,素贞再也无法逃脱,被压在雷锋塔下。要等他年儿子高中状元,才可盼望从中复出……
社会影响
《新白娘子传奇》由于制作精良,已经成为一代人重要的集体记忆。饰演许仙这一男性角色的女演员叶童很好地塑造了许仙儒雅、懦弱的书生形象,受到广泛好评,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叶童异装出演男性角色,一方面表明异装其实深入了人们的日常文化,另一方面也是对性别刻板印象的一种突破。
《金枝玉叶》(1994)
影片信息
导演: 陈可辛
编剧: 阮世生/陈可辛/李志毅/陈宝华/许愿/许月珍/奚仲文/张国荣
主演: 袁咏仪/张国荣/刘嘉玲/陈小春/曾志伟
类型: 喜剧/爱情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香港
语言: 粤语
上映日期: 1994-07-23(中国香港)
片长: 107分钟
又名: He's a Woman, She's aMan
剧情简介
著名音乐人顾家明(张国荣 饰)精心栽培了最受欢迎女歌星玫瑰(刘嘉玲饰)。两人男才女貌,是十分相配的一对。他们的忠实fans林子颖(袁咏仪 饰)误打误撞成为了唱片公司的男新人,众人都没有发现其实林子颖是女扮男装的。子颖生活在偶像的圈子中才发现这对金童玉女正面临感情的考验。子颖的纯真同时吸引住了家明与玫瑰的眼球,分别对子颖产生了爱意。一段复杂的三角关系,引出不少笑料。
教育意义女扮男装的林子颖同时吸引了女性角色玫瑰和男性角色顾家明,导演通过这样的桥段设计,使传统异性恋爱情中的性别规范变得模糊,既暗示了同性恋爱的可能性,也弱化了恋爱中一个人的性别身份,从而凸显了爱情本身。另一方面,林子颖的异装行为也表明一个人的气质并不是单一的,也不被其生理性别所束缚,异装正为多元化的性别气质探索提供了可能。
国际不再恐同日(The International DayAgainst Homophobia, Transphobia and Biphobia)定于每年5月17日,设立于2004年,志于提高公众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间性人以及其他所有有着多元性倾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以及性别特质的群体所遭受的暴力与歧视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