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2 18:25
释弘如,江苏如皋市人,现任广东省佛协副会长、珠海市人大代表、珠海市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珠海市金台寺住持。
释弘如,江苏如皋市人,现任广东省佛协副会长、珠海市人大代表、珠海市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珠海市金台寺住持。弘如法师自应邀任金台寺住持以来,依靠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信任,依照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艰苦创业,从零开始,在一块荒山中,把金台寺建设成为殿堂巍峨、布局规整、遣风严谨的南粤名刹,金台寺更被评为珠海市“十佳景点”之一。弘如法师胸怀弘扬人间佛教的宗旨,以宣扬佛法和佛教文化、共修建设人间净土为己任,大力推动金台寺教育培养人才、慈善回馈社会的工作,积极为珠海和西藏、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医疗、慈善、民生等福利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在珠海乃至广西等地影响甚远,金台寺已俨然成为一个重要的民间慈善福利事业的平台。仁者乐仁,知行合一。弘如法师可以说就是这样一个仁者,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维护中华民族团结的事业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金台寺自重建以来,历经三个重大发展阶段,发展较为迅速。在弘如法师的带领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和民族政策,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着眼于中华民族的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积极参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医疗等慈善福利事业,努力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1992年-2004年,金台寺是基础建设阶段,2005-2007年,金台寺依照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由弘如法师主持修订了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等七大制度规范,金台寺进入了内涵式发展阶段。教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民主,金台寺获得了很高的社会赞誉。如,2002年,被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授予广东省宗教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被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评为广东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2007年,被广东省佛教协会评为模范寺院;2008年,被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授予广东省模范宗教活动场所称号。2008年后,弘如法师明确提出了弘扬“人间佛教”的办寺宗旨,以佛教传统和谐理念揉合现代先进文明的经验和成果,金台寺进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
第十三届广东省政协委员
常发菩提之心,济世解困助学
弘如法师认为,“人生在世,不是个人的存在,要报众生的恩,才有所谓仁爱之德。”在他看来,从事慈善公益事业也就是报众生恩、报国家恩。因此,他一直主张以积极的态度投入社会,注重社会关怀和入世道德目标的实现并把它当成个人的人生修养和人生境界。他常把目光投向社会的弱势群体,特别是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对于那些身处僻处山区乡村,置身危房校舍,饱受风吹雨淋的祖国未来花朵一直深感同情,提出捐资办学构思后。经过实地考察后,从2005至2008年,弘如法师先后捐资或用自己的影响引资援建了6所希望小学,分别为靖西县天兴希望小学、靖西县巴烈国安小学、靖西县地州乡润远小学、德保县金台希望小学、那坡县百省乡高威希望小学、田林县潞城瑶族乡三瑶德林小学。捐款用于校园建设及教学设备总额共计达151万余元,建筑面积2100多平方米,容纳学生810多人,受惠群众达7个乡22个自然村6千多人。其中那坡高威希望小学位于中越边境,为苗族和中越边境儿童提供了安全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树立了良好的国门形象。当年弘如法师第一次到达那坡现场考察、看到风雨中摇摇欲坠的危房校舍,昏暗的教室,残缺腐烂的书桌和一双双充满期待的眼晴,忍不住掉下了眼泪,当即决定用自己多年积蓄捐建德保县金台希望小学30万元。
身体力行,投身民族共同发展事业
弘如法师在援建办学的过程中,从项目规划图到材料采购,从施工监理到质量验收单位报告核实,事必亲躬,以求功德圆满。他还身体力行,到实地考察,感受学生的艰苦状况。考察地大多地处边远,海拔高,交通不便,只有简易公路相连。有时几天需连续走山路,非常颠簇,但是法师坚持每次必到位亲临。在去固林县德林小学的路途中,由于学校在瑶胞聚居的山顶上,离县城40多公里,都是盘山简易公路,路况极差,来回需七八个小时,在马不停蹄舟车劳顿了三天的情况下,法师拒绝了让他在县城休息的建议,一路直奔学校。看到瑶胞艰苦的生活环境,除了决定募资援建外,还对贫困的瑶胞老人进行了慰问。按他的话说,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之弘愿积极入世。
响应政府号召,无缘大慈,同体大悲
弘如法师经常向佛门众弟子宣扬大乘佛教积极入世的精神,国家社会一旦遇了灾难,作为佛门弟子,实施救济社会工作责无旁贷。在弘如法师的影响下,金台寺一直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2005年,响应斗门区委区府“五在农家”号召捐建乌石村文化广场工程;2006年,向珠海对口扶贫单位西藏林芝铬巴民族乡捐款10万元修路;2007年,为珠海市及斗门区教育创强活动共捐赠22万元; 2008年支持西藏林芝地区医疗事业50万元建门诊大楼;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组织四众弟子,筹募善款260万元以及数十万张帐篷等物资,并沥遣志愿弟子亲到灾区服务;2009年,广东省贫困地区灾区捐款50万元解决群众饮水难题;2009年参与组织佛教信众为粤北山区乳源县瑶族移民工程搬迁房捐助38户共11万元。如此善举,不胜枚举。
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佛教事业已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一部分。追求这种理想的弘如法师也得到社会的高度评价,2002年被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授予“广东省宗教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先进个人”称号;2007年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并荣获“中华慈善人物”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