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27 19:26
弘强,女,汉族,1953年11月生,河北行唐人,1972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入党,华中工学院电子工程系无线电元件与材料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1972.03--1974.09江西省吉安市青塘公社知青
1974.09--1977.08华中工学院电子工程系无线电元件与材料专业学习
1977.08--1986.10江西省吉安地区广播电视局干部、副科长
1986.10--1989.01江西省吉安地区广播电视局人秘科科长
1989.01--1992.11江西省吉安地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其间:1992.02--1992.06江西省委党校第四期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2.11--1995.08江西省吉安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94.03正县级)
1995.08--1996.12江西省安福县委书记
1996.12--1997.10江西省吉安地委委员、安福县委书记
1997.10--2000.08江西省吉安地委委员、吉安市(县级市)委书记(其间:1997.08--1999.0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0.08--2001.06江西省吉安市(地级市)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2001.06--2002.01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1--2002.05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2.05--2003.01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3.01--2004.07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正厅级)
2004.07--2006.11江西省吉安市委书记
2006.11--2006.12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12--2009.12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12--2016.10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7.02--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长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江苏省十一届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弘强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
2017年2月22日,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南京召开理事会换届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弘强当选为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