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5 19:09
第四代惠安伯张瓒为张伟之父。张瓒死后,张伟于明孝宗弘治七年(1494年)三月袭封为第五代惠安伯。
弘治十三年(1500年)五月,孝宗亲御平台,出示兵部推举京营大将的奏疏,以此询问在场的大学士刘健等人,刘健等都称道张伟的才干,孝宗于是亲撰敕书,命张伟提督神机营。八月,兼掌左军都督府事。
正德元年(1506年),张伟与英国公张懋、保国公朱晖一同提督团营。
正德三年(1508年),被加授为太子太保。
正德六年(1511年)三月,张伟以总兵官职偕都御史马中锡率领京军讨伐流民刘六、刘七发动的民变(刘六刘七起义)。朝议弹劾张伟拥兵自守、玩寇殃民,明武宗于是将他召回。回朝后,御史吴堂再次劾奏张伟之罪,兵部也请逮捕张伟及马中锡,武宗遂将其下狱论死。之后遭逢大赦,获释,停给岁禄,革职闲住。
正德十年(1515年),张伟请求恢复原有岁禄,武宗下诏赐给一半数额。
正德十五年(1520年),张伟第二次提督神机营。
嘉靖元年(1522年),兼提督团营。
嘉靖二年(1523年),明世宗论及奉迎、防守之功,加授张伟为太子太傅。
嘉靖十四年(1535年)六月,张伟逝世,获赠太傅,谥号“康靖”。
孙奇逢:公(张昇)居官居家,敬慎谦抑,武功而有文德者也。垂裕后昆,世守勿替。
张伟的惠安伯爵位,自其曾祖父张昇于明英宗时受封起,子孙世代承袭,共历六世八代,为嘉靖八年(1529年)后仅存的两个外戚世爵之一,至明亡而绝。
第一代:张昇,正统五年(1439年)封惠安伯,予世券。正统六年(1440年)去世。
第二代:张琮,张昇之孙,正统六年(1440年)袭爵。成化三年(1467年)去世。
第三代:张瑛,张琮之弟,成化三年(1467年)或之后袭爵。早逝,卒年不详。
第四代:张瓒,张瑛庶兄,成化十六年(1480年)袭爵。弘治六年(1493年)去世。
第五代:张伟,张瓒之子,弘治七年(1494年)袭爵。嘉靖十四年(1535年)去世,追赠太傅,谥号“康靖”。
第六代:张镧,张伟之子,嘉靖十七年(1538年)袭爵。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去世。
第七代:张元善,张镧从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袭爵。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去世。
第八代:张庆臻,张元善之子,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袭爵。崇祯十七年(1644年),北京城陷,阖家自焚而死。南明时追赠惠安侯,谥号“忠武”。
惠安伯世系参考资料:
《明史·卷一百八·表第九》
《明史·卷三百·列传第一百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