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行

更新时间:2024-03-28 15:25

张伯行(1651年-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河南仪封(今兰考)人,中国清代文学家、理学家、教育家。

人物生平

步入仕途

张伯行自幼即聪敏好学,受父亲、祖父的影响,品德也很高。十三岁时就通读了四书五经。

康熙二十年(1681年),张伯行考中了举人,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中殿试三甲八十名,赐进士出身。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补授内阁中书,从此步入仕途。后来,张伯行遇父丧归乡,建立请见书院,并讲解宣传儒学。

仪封城北原有堤,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六月因遭大雨而被冲垮,伯行招募民工用口袋装土来堵塞。河道总督张鹏翮巡视黄河后,上疏推荐张伯行能够治理河务。皇上命他以原来的官衔到河工任职,督修黄河南岸堤二百余里,以及马家港、东坝、高家堰各工程。

赈济灾民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张伯行被授为山东济宁道。适逢灾荒之年,便从家乡运来钱和粮食,并缝制棉衣,用来解救百姓的饥寒。康熙帝命令按各道救济灾民,张伯行便拿出仓谷二万二千六百石有余赈济所属汉上、阳谷二县。山东布政使责备他独断专行,准备上疏弹劾,伯行说:“皇上有旨救灾,不能说是独断专行。皇上如此重视民间疾苦,应该以仓谷为重呢?还是以人命为重?”布政使只好停止弹劾事。

天子赏识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张伯行被任命为江苏按察使,这是巡抚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

治理闽浙

张伯行上疏请求免去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因灾荒而欠交的赋税。因为福建的米价很贵,张伯行请求动用国库的钱五万购买湖广、江西、广东的米平价出售。建鳌峰书院,置学舍,拿出自己的藏书,搜罗前代文人的文集刊印成《正谊堂丛书》,用来教学生。

福建百姓祭祀瘟神,张伯行命令毁掉这些瘟神的偶像,改祠堂为义学,祭祀朱熹。民间多尼姑,有人卖贫苦人家的女子,以致削发为尼者成百上千,张伯行命令这些人家赎回自己的女子,为她们选择配偶。有家境贫穷无法赎回的,由官府出钱赎出。

康熙四十八年(1710年),张伯行调任江苏巡抚,救济淮安、扬州、徐州三府的灾荒。适逢布政使宜思恭因布政司库存亏空被总督噶礼弹劾罢免,康熙帝派尚书张鹏翮查处。陈鹏年以苏州知府的身份代理布政使职务,建议布政司库所亏空的三十四万,以分别扣除官员的俸银及使用差役的费用来抵补。张伯行行文噶礼要求联名上疏,没有被答应。张伯行便自己上疏,康熙帝得知后命张鹏翮一并调查。张伯行另外又上疏说明了噶礼的不同意见。康熙帝对廷臣说:“看了张伯行的这个上疏,知道他与噶礼不和。作为臣子,应该以国事为重。我办理机务将近五十年,未曾让一个人施展他的私欲。这个上疏应当放置不予理睬。”不久,张伯行以身体多病为由提出辞官,康熙帝没有允许。张鹏翮请求责成张伯行的前任巡抚于准及直思恭赔偿十六万,其余用官员俸银及使用差役的费用来抵补。康熙帝说:“江南亏空钱粮,并不是因为官吏侵吞。我南巡时,总督、巡抚随意挪用公款而下级官吏不敢议论。如果责成新任官吏来补偿,我实在于心不忍,”于是让查明南巡时用款情况上报。张伯行又上疏,奏明各府州县现无着落的钱粮十万八千,康熙帝命令一律免于赔偿。噶礼贪婪横行,张伯行与他相反。

科考风波

康熙五十年(1712年),江南乡试的副考官赵晋暗中交接考生,接受贿赂。发榜以后,读书人议论喧哗,抬着财神进入学宫。张伯行上疏奏明这件事,正考官左必蕃也把实际情况上报。康熙帝命尚书张鹏翮、侍郎赫寿查处,张伯行与噶礼会审。后得到举人吴泌、程光奎暗中贿赂的情况,供词中牵连噶礼,张伯行请求解除噶礼的职务,交有关部门严肃审理。噶礼心中不安,也找出张伯行的所谓七条罪状上奏。康熙帝命二人都解职。张鹏翮等不久奏报:赵晋与吴泌、程光奎行贿受贿事均属实,应按刑律治罪;噶礼暗中受贿事属诬告,张伯行应撤职。

康熙帝责备张鹏翮等为噶礼掩饰,又命尚书穆和伦、张廷枢重新审查,结果仍旧与前次张鹏翮等人的意见相同。康熙帝说:“伯行任官清正,这是天下所了解的。噶礼才干虽有余,但喜好无事生非,并没有清正的名声,这个意见是非颠倒。”于是,命九卿、詹事、科道官再议。第二天,召九卿等说:“伯行居官清正廉洁,噶礼的操行我不能相信,如果没有张伯行,那么江南必然受到他的盘剥,大概要达到一半地区。这次二人互相参奏的案子,起初派官去审理,被噶礼阻挠,以致不能得到其中的真实情况;再派官去审理,与前面的意见没有区别。你们应能体会我保全清官的心意,要使正直的人没有什么疑虑和恐惧,那么天下将会出现安定的局面。”于是夺去噶礼的官位,命张伯行复职

晚年经历

康熙五十二年(1714年),江苏布政使一职缺员,张伯行上疏推荐福建布政使李发甲、台湾道陈瑸、前任国子监祭酒余正健,而康熙帝已将湖北按察使牟钦元提拔就任。不久,张伯行弹劾牟钦元将通海盗的罪犯张令涛隐藏官署中,请求逮捕治罪。张令涛的哥哥张元隆住在上海,造海舱,出入海洋,拥有大量资产,交接豪贵。

赶上刑部下檄文搜缉海盗郑尽心余党,崇明水师捕住一条渔船,此船的主人是福建人,却假冒华亭籍,经过查验船照,知是元隆所代领。张伯行准备一追到底,当时令涛在噶礼府内任职,元隆托病逃避逮捕,案子未结却死于家中。噶礼先前弹劾伯行,曾抓住这件事作为七条罪状之一。正巧上海县百姓顾协一起诉令涛占据他的房屋,另外还有几处水寨窝藏海贼,声称令涛现在居住在钦元官署中。康熙帝命总督赫寿调查审理,赫寿庇护张令涛,以通贼事查无实据而上报。

康熙帝又命张鹏翮及副都御史阿锡鼐调查此案,张鹏翮等奏报张元隆、张令涛都是良民,请求夺去张伯行的官职。康熙帝命复查,并让张伯行自己陈述。张伯行上疏说:“元隆通贼,虽然上报已死,然而他财产丰厚,党徒也多,人人可以冒名,处处可已领到执照。令涛是顾协一首先告发的,如果顾协一举报不实,照例应以诬陷治罪。由于钦元庇护,致使此案久悬未决。我作为地方长官,应该在事情刚刚发和时即加以防止,怎能不追究呢?”

张伯行解任之后,张鹏翮等仍以他诬陷良民,挟私报复,要求斩首。刑法部门讨论同意这一建议,而康熙帝却免了张伯行的罪,调他到京城来。不久,张伯行到南书房任职,兼代理仓场侍郎,并充当顺天乡试的正考官。后授为户部侍郎,兼管钱法、仓场,又充当会试副考官。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擢其为礼部尚书,并赐他“礼乐名臣”的匾额。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命令他到阙里崇圣祠进行祭祀活动。

雍正三年(1725年),张伯行去世,终年七十五岁。张伯行留下遗疏,请求推崇儒学,奖励直臣。雍正帝悲痛悼念他,赠太子太保,谥清恪。光绪初年,准许附祭于孔子庙。

理学思想

清初的社会意识形态和学术氛围,对张伯行有很大的塑造作用,他学宗“程朱”,以弘扬程朱理学为己任。他不遗余力地传播程朱理学,批判陆王心学,反对佛道思想。他不但信奉程朱理学,而且还把这种理学思想应用到日常的为学、为政和为人中去。

在为学方面,张伯行每到一处就广建书院,积极传播程朱理学,排斥其他学术,并搜集刊刻先贤文集;在为政方面,他关心河务,全心为民,并注重地方稳定,忠于职守,受到清圣祖的多次褒奖;在为人方面,他一介不取,为官清廉,不畏强权,刚直犯上。张伯行不仅是一位理学大家,更是一位尊崇躬行的理学实践者。他的理学思想主要包括“性理”学说、反对姚江、重视主敬、排斥佛道和尊崇躬行等五个方面。

轶事典故

学术追求

张伯行刚成进士时,回家乡南郊建造了一座精制的房屋,摆上了数千卷书以供纵情观览,看到《小学》、《近思录》,以及程、朱的《语类》,说:“进入圣人的门庭在这里呀!”他曾全力找到宋代理学四大学派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各位大儒的书,一边诵读一边抄录,前后共七年。最初任官时曾说:“圣人们的学问,概括为一个‘敬’字,所以学习没有比掌握敬更重要的。”因此他自号为“敬庵”。又说:“君子懂得义,小人只知利。老子贪生,信佛的人怕死,烈士追求名声。这都是属于利。”

在官时所招致的,都是学问醇正、志向操行清廉的人,而且开始不让他们知道自己是做官的。平时对于意见不合的人,也仍与他们共事,开诚布公,同心协力,没有一点怨恨。他说:“已得到皇上的保全,怎敢以私而废公呢?”

有廉缺才

康熙朝倡导清官政治,社会风气推崇清官,官员也以居官清廉为荣,这是张伯行成为大清官的历史背景。“我为官,誓不敢取民一钱”,这是张伯行的名言。由于当时官员薪俸极低,因此,要做到“一介不取”,很多人只能是降低自身的生活标准。与这种节俭型清官不同的是,张伯行生长在大地主家庭,衣食无忧,在他当官期间,一切花销包括米麦蔬菜、衣服穿戴,甚至是磨面的牛、石碾都是从河南老家运来。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张伯行从福建调任江苏巡抚时,整个路费仅花一两银子,这实为典型的‘矫廉’之举。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当时社会已形成了‘凡清必好’的风尚,因此人人标榜清廉,甚至互相鼓吹。“矫廉”还只是荣誉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在政务处理上,清官往往无能。在张伯行所辖江苏省内,盗贼出没,案件堆积如山,连康熙帝也说“张伯行操守虽清,为人糊涂,无办事之才。”通过对历史事实的考查,噶礼弹劾张伯行,列他“七大罪”,并非全是诬词。到了雍正朝,雍正皇帝干脆直斥张伯行为“木偶”。雍正皇帝对以前的清官政治深为不满,对官员的“操守”和“才能”问题进行了新的定位。

历史评价

个人著作

张伯行著作宏富,有《正谊堂集》十二卷、《道南源委》、《道统录》、《伊洛渊源续录》、《居济一得》、《小学集解》、《续近思录》、《学规类编》、《性理正宗》、《广近思录》、《濂洛关闽书》、《困学录集粹》、《濂洛风雅》(均见四库总目)等,并传于世。

史书记载

《清史稿· 列传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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