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6 11:36
张保国,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弹药专业。曾任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1984年,张保国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弹药专业。
1988年,被分配到济南军区弹药修配站,从事弹药修理、销毁的工作。
1999年,在济南市公安局从事排爆防爆工作。
2002年,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作训处排爆中队中队长。
历任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作训处副调研员,山东省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2024年9月23日,光荣退休。
1984年入伍,1999年9月从某部军械雷达修理所转业至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工作,自参加工作就坚持战斗在安检排爆工作最前沿。20年来,他先后完成重大活动防爆安检、备勤任务1200余次,成功处置涉爆现场110余次,排除爆炸装置和可疑爆炸物140多个,鉴定、排除、销毁各类炮弹、炸弹等4000多发(枚),销毁废旧雷管30余万枚、导火导爆索51万余米,用鲜血和生命为党和人民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某次事故使得张保国全身8%的面积烧伤,脸部二度烧伤,双手深二度烧伤,落下七级伤残。两次住院治疗,多次植皮、矫正手术,身上留下两道50公分长的疤痕。然而,时隔仅仅两个月,还在鬼门关前徘徊挣扎的张保国,又站到了排爆的工作岗位上。
在一次次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中,张保国凭着过人的胆识和精湛的技术与“死神”搏斗,在他成功处置的涉爆现场中,累计排除爆炸装置20多个,鉴定排除可疑爆炸物130多个。销毁废旧雷管30余万枚、导火索50余万米、导爆索1万余米、各类炮弹炸弹等4000余发(枚)。重大活动防爆安检任务2000余次,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济南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女儿张汝佳,就读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名预备警官。
先后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系统模范人民警察”、“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济南市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5次,三等功3次。
曾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2018年5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张保国“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018年10月,入选中央宣传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共同评选的“最美退役军人”20名候选人之一。
2018年11月10日,获颁“最美退役军人”证书。
2018年12月18日,荣获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并获评:他,是挑战死神19年的一级英模、“拆弹专家”。
2018年12月,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决定授予张保国同志“最美退役军人”称号。
2019年5月27日,被公安部授予“公安楷模”称号。
2019年6月14日,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2019年6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019年6月26日,入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公示名单。
2019年6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019年9月,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9年9月,获得“最美奋斗者”荣誉。
2020年11月20日,张保国家庭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
2021年9月15日,入选第十三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
2022年2月,荣获“齐鲁政法英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