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8 09:24
张友好,男,汉族,安徽寿县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
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诉讼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任教。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诉讼制度史专题研究。
证据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
代表性成果
1.《论拟制自认之构成及其法理》,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5期,独著,法学类权威核心、CSSCI源刊;
2.《经验与规则之间:为法定证据辩护》,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6期,独著,法学类CSSCI源刊;
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6年第2期全文转载;
3.《公共场所安装监视器的法学思考》,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独著,法学类权威核心、CSSCI源刊;
4.《拟制自认非默示自认》,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独著,法学类CSSCI源刊;
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卡》2007年第1期摘要转载;
5.《论我国古代证人之作证责任》,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4期,第一作者,法学类CSSCI源刊;
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 法史学》,2006年第11期全文转载;
6.《构建和谐的刑事诉讼法——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家建议稿》,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第二作者,法学类CSSCI源刊;
7.《限制与扩张:我国证人资格之历史嬗变》,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独著,法学类一般期刊;
8.《激情过后的冷思考——漂移的证据法简评》,载《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1期,独著,一般期刊;
9.《从应然回归实然——诉讼证据的层次性解读》,载《二十一世纪法学评论》2005第1期,独著,国际期刊。
2005-2006学年,四川大学颁发:“优秀博士”一等奖;
2006-2007学年,中国石油基金委员会颁发:“中国石油”奖学金;
2005-2007年度,陈光中基金委员会颁发:第三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
2006-2007年度,中国法学会颁发:第一届“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