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

更新时间:2024-04-15 00:39

张和,男,汉族,1950年12月生,河北迁西人,1969年10月参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曾任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

人物履历

1969.10-1973.08,迁西县斗批改工作队、县农机局办公室工作;

1973.08-1976.08,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76.08-1978.04,迁西县东荒峪工委团委书记;

1978.04-1979.06,共青团唐山地委干部;

1979.06-1983.12,唐山地区行署办公室资料员;

1983.12-1984.10,唐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1984.10-1985.11,唐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1985.11-1991.02,唐山市政府秘书长;

1991.02-1991.09,唐山市市长助理、政府秘书长;

1991.09-1994.02,唐山市副市长;

1994.02-1994.11,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4.11-1994.12,唐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4.12-1995.03,唐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5.03-2002.12,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12-2005.03,唐山市委书记;

2005.03-2006.10,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

2006.10-2006.11,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6.11-2011.01,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1.01-2012.03,河北省政府党组副书记、顾问;

2012.03-2014.06,河北省政府特邀咨询、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河北省委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4月2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立案审查

2020年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贪钱敛财,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家教不严,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张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张和能够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和开除党籍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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