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9 15:41
张子漠,翻译家。本名张贵才,云南宣威人氏,生于1982年,毕业于四川外国语大学。历任《意林》(双语版)执行主编、《英语沙龙》副主编及营运主管、LOOKWE网络部主管等职。
历任《意林》(双语版)执行主编、《英语沙龙》副主编及营运主管、LOOKWE网络部主管等职。著名翻译家,代表作有《纳尼亚传奇》(全7册)《安珀志》(下卷全5册)《壁花少年》《奇幻精灵事件簿》(全5册)《尘埃记》《星移记》《威尼斯·美食·祈祷与爱》《忍者猫》(《失窃的微笑》《失忆的皇帝》)《猫武士》(《预示的力量》《暗河汹涌》)《丑人》(三部曲《丑人》《美人》《异人》)《阿萨的心事》《克里斯宾——铅十字架的秘密》《墓地低语》《囧男孩日记》《农庄男孩》《篮球少年》《丰收的月光下》《走丢的小鸭子》《圣诞小红帽》《谢谢你,鼠宝宝》《棚车少年》《交际的艺术》《梦幻月圆夜》等。
《安珀血脉》
《混沌之兆》
《暗影骑士》
《混沌王子》
2、《奇幻精灵事件簿》全五册:
《奇幻世界图解》
《显形石》
《露辛达的秘密》
《地下铁树》
《莫格拉斯的愤怒》
3、《丑人》三部曲
《丑人》
《美人》
《异人》
4、《壁花少年》
5、《尘埃记》(《羊毛战记》终结篇)
6、《星移记》(《羊毛战记》前传)
7、《威尼斯·美食·祈祷与爱》
8、《忍者猫》系列:
《失窃的微笑》
《失忆的皇帝》
9、《猫武士》三部曲:《预示力量》《暗河汹涌》
10、纽伯瑞大奖图书:
《克里斯宾——铅十字架的秘密》
《墓园低语》
《囧男孩日记》
《农庄男孩》
《牧马玉灰烟》
《黑暗护卫舰》
《篮球少年》
11、《棚车少年》系列:
《丰收的月光下》
《风铃山芭妮兔》
《孤单的稻草人》
《荷叶舞会》
《圣诞小红帽》
《小白熊》
《谢谢你,鼠宝宝》
《走失的小鸭子》
《猫武士》漫画系列:《长鞭崛起》《和平破碎》《武士之心》《族群救星》
《交际的艺术》
《威尼斯·美食·祈祷与爱》
火车呼啸着驶入圣卢西亚,我坐在座位上,久久不愿动弹。往双唇上补了深红色口红,将蓝色毡帽拉到了眉弓之上,又理了理裙裾,我出了一回儿神,想起了当天清晨同罗马出租车司机所说过的话。他问我:“天气如此美妙,您这是要去哪儿?”
“我在威尼斯有一场约会。”我淘气地说道,深知这样的场景肯定能让他高兴。
黑色的手提箱,一只后轮早已是一蹶不振,眼见得我就这样拖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箱子走进了车站的大门,他送了我一个飞吻,叫道:“请带上我的拥抱,去那美丽的威尼斯吧。”
就连一名罗马出租车司机也爱上了威尼斯!所有人都爱上了她,但惟独没有我。我从未曾去过威尼斯,至于在她那慵懒的彩虹之中漫步这档子事,也一直提不起兴致来。不过,兴许我刚刚对那出租车司机所说的话,也并非全是妄言。你看我这一路,活脱脱就像是一个赶赴约会的女子。此时,我终于赶到了这儿——尽管我期待着自己能够对这个拜占庭老女人,再次熟视无睹。
走出早已空空如也的火车,我吃力地拖着那只箱子,下了月台,气恼地踢了那只破轮子一脚,也算是给自己提提心气儿。车站中,贩夫走卒的叫卖声、水上出租车以及旅店老板的揽客声,在聚散别离的感伤之中,此起彼伏。我堂皇地穿着这片喧嚣,走出洞开的大门,踏入了一片湿润的玫瑰色霞光。一段浅浅的阶梯,宽敞而整洁。我拾级而上,脚下的运河,泛着粼粼波光,令人目不暇接。虚幻的威尼斯,就这样在我面前展开了她真实的容颜。狭长的平底船上,一个个头戴草帽,身穿条纹衫的船夫,立在船尾,将自己雕刻进了黄澄澄的夕阳之中。一带赤足桥,不动声色地横在左侧,甜美的圣西门教堂,自对岸水畔拔地而起。朴实无华的威尼斯,就这样带着令人心痛的美,犹如一个令人沉醉的女子,不动声色地解除了我所有的伪装,叫我喘不上气来。
我等待着交通艇,等待着1路水上巴士,等待着一条在运河中施施而行,在火车站和圣马可广场附近的圣扎里卡亚教堂站之间足足要停靠上十四次的船。上了船,我将箱子扔进甲板上那如山一般的行李之中,随即走到了船头,希望能在外面待上一待。长凳上坐满了人,只剩下了寥寥数寸之地,正摆放着一名日本妇女的手包。我笑了笑,她挪开了她的芬迪。于是,我坐了下来,沐浴在清风之中,沿着这条令人难以置信的水道,朝前驶去。不过,令人始料未及的是,现如今,这种船早已成为我平日里最为平常的交通工具,这条水路也成为了我最为熟悉的路径,不管是出门买生菜,还是选购婚纱,不管是去看牙医还是去一座千年教堂之中点上一支蜡烛,都离不开这条水路。
河两岸,各种宏伟建筑,踉跄着,相继撞入了眼帘。憔悴的拜占庭面孔,华丽的哥特式风格,全都密密匝匝地排成了忧郁的一排——倒也不失为为一种扼杀隐私的好办法,我暗想。来到距离酒店最近的利亚尔托桥时,我并没有下船,而是待船驶过了圣扎里卡亚教堂,这才起身走下码头,朝钟楼而去。来到钟楼前,我停下了脚步,想要听听那钟声,那最为久远的圣马可钟声。正是这口钟,用它那神圣的声响,每天召唤着工匠们,为他们细数着上下工的时间,足足坚持了十五个世纪。那时的它,曾是敌军来犯前的警钟,国王莅临时的通告,也曾是总督薨逝时丧钟。有人说这钟通灵,要是有人来威尼斯时有幸能够听到它那高贵而又洪亮的声响,便证明此人有着威尼斯的灵魂,证明这钟曾将此人给记取过。多年前,当一位朋友告诉我这些时,我曾问他,要是有六百人在同一时间相约从这钟楼下走过,那又该如何判定钟声在为谁而鸣?“用不着担心,”他说道,“那钟是不会为你而鸣的。”
果不其然,当我驻足钟楼之下时,那口钟一直在缄默着。我并没有回望身后的八角教堂,也没有去那几步开外的广场上,走上一走。我还没有准备好。没准备好什么?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就这样一只摇摇欲坠的箱子,尘埃满面地走进那全世界最为神圣的房间之中,无所事事地闲逛上一番。于是,我转过了身来,乘坐下一班船,朝着车站的方向而去,在利亚尔托下了船。可是,我的心脏为何又在如此慌乱地敲击着我的心房?即便是此刻,我心底里盛着多少对威尼斯的迷恋,便装着多少对她的猜疑。
《囧男孩日记》
《星条旗帜永不落》,1814年
作词:弗朗西斯·斯科特·可因作曲:约翰·斯坦福·史密斯 张子漠 译
啊!你可曾看见,
晨曦薄曙,欢动八荒,
且敬且仰,瞩目何方?
带阔星亮,激荡疆场。
烟焰涨,炮火长,
铮然旗帜,寸土不让。
啊!告诉我,
星条旗是否依然,
飘扬在自由的家国,
勇者的故乡?
海迷蒙,岸悠长,
仇敌睡,夜已央。
风寂寂,水汤汤,
万仞之巅,
是什么在隐约激荡?
披晨曦,戴光芒,
洒一捧清辉,泽被四方。
昂扬的星条旗啊,
飘扬在自由的家国,
勇者的故乡!
誓雄狮,今何方!
百孔千疮,国破家亡?
洒热血,洗肮脏。
宵小遁形,敌兵奔忙,
心惊胆裂,一朝败亡。
胜利的星条旗啊,
昂扬在自由的家国,
勇者的故乡!
啊!自由的儿郎,
保家园,赴战场!
佑胜利,护和平,
开疆立国,颂赞安康!
攻必克,战无双,
“笃信上帝”,矢志不忘!
昂扬的星条旗啊,
飘扬在自由的家国,
勇者的故乡!
《克里斯宾——铅十字架的秘密》
谨以此书向缇菲洛·F·鲁兹致敬
公元一三七七年,英格兰。
“败灭无常,有存当亡。”这句话,在我们村子的神父口中,曾被重复过多少遍?但,我也听说过 “无常败灭,死至生归”。如果说,这是一个结,那恰是我一生的印证。
1
母亲死了。翌日,我和神父一起给她裹上惨白的裹尸布,抬着她的遗体,来到了乡村教堂。母亲的遗体毫无分量。她的一生,都生活在卑微之中。死后,亦如稻草。
阿斯塔,是她的名讳。
我们的破败小屋,位于村子边缘。神父和我抬着她的遗体,沿着坑坑洼洼的小路,朝着墓地走去。阴雨霏霏,路上泞泥不堪。百鸟飞绝,千钟哀默。浓云低垂,天光暗淡。
天地里,村民依然在泥水中劳作。见我们经过,都直起了腰,冷漠地看着我们。没人下跪。他们已经漠视了母亲一生,而今,她已死去,而他们,漠然依旧。而我,一如既往,羞惭不堪。似乎,在他们它们眼中,我罪孽深重,不值一顾。
神父,是母亲唯一的朋友。虽然她遭万人唾弃,但,我依然觉得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或许,在天下儿女的心里,自己的母亲都是如此。
教堂后面,有一处墓地。母亲的墓穴,选在乞丐和穷人的乱坟之中。我和牧师,在一片烂泥中挖好了她的墓穴。没有棺木。我们将她安放下去,头西脚东。如此,当审判日到来时,如蒙上帝眷顾,她起身即可面向耶稣。
神父喃喃地诵持着拉丁文悼词,在我耳中犹如天书一般。跪在他身旁,我只知道,上帝已经把我唯一的亲人,带走了。
我们往她遗体上盖了一层厚厚的泥土。刚结束,庄园管家约翰·艾克利夫便出现在了墓地围墙外面。刚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他。但想必,他已经坐在高头大马上,观察了我们一段时间了。
“阿斯塔家的小崽子,”他对我喝道,“过来。”
我低着头,畏缩地走上前去。
“看着我。”他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掴了我一巴掌,命令道。
一直以来,我都不敢与人对视,尤其是面对约翰·艾克利夫时。他满脸胡须,目光犀利,嘴唇紧闭,对我来说,他一直就如同怒目金刚一般。偶尔,他也会屈尊瞟我一眼,但眼神里除了轻蔑,再无其他。靠近他,那是自取其辱。他的鄙视,他的脚板,甚至他的拳头,随时都在恭候着我。
没有人胆敢苛求他的恩惠。领主弗尼瓦不在,所以约翰·艾克利夫掌管着庄园、法律和佃户。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没有下地、对他的规矩说三道四,或者缺席集会,都会招致酷刑。掌嘴,夹耳,收监,砍手,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啤酒酿造师的儿子约翰,就因为偷猎牡鹿,而被他公开绞死。艾克利夫既是法官,又是陪审团,还是执刑者,生杀予夺,他只要动动嘴皮子,反对者便会灰飞烟灭。所有村民噤若寒蝉。
艾克利夫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在研究着什么。但,他最后说出口的不过是:“你娘死了,明天就把你们家的牛拉到庄园去吧,就当是你娘的死亡税了。”
“但……老爷,”我结结巴巴,笨嘴笨舌,“如果那样……我……我就种不了地了。”
“那就饿死好了。”说完,他策马扬长而去。
基内尔神父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来教堂吧,阿斯塔的儿子,我们为你母亲祈祷。”
我内心凄苦不已,只是茫然地摇了摇头。
“主会保佑你的,”他扶着我的肩膀,“就像他保佑你母亲一样。”
他的话,令我陷入了更深的痛苦。难道,只有死亡才是我唯一的希望?为了摆脱内心的痛苦,我朝着森林跑去。
大脑里一片空白,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森林里左冲右突。树枝划破了身上的灰色短袍,那是我唯一的外套;脚下的皮靴磕磕绊绊,我跌跌撞撞,丝毫没有知觉。跌倒,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我气喘吁吁,泪如雨下。
树丛越来越密,橡树越来越粗壮,我跑进了原始森林深处。当我再次跌倒在地上时,头磕在了一块石头上。
我头晕目眩,仰躺在地面上,手里紧紧地攥着一把枯枝败叶。阴雨突至,我浑身湿透。夜幕降临,我被埋葬在了一片黑暗之中。夜晚黑得异乎寻常,四周漆黑如墨。
《农庄男孩》
白天变得越来越长,严寒也越来越盛。爸爸说道:
“白昼变长,
寒气更凉。”
终于,南坡和西坡上的积雪有了松动。中午时分,冰凌上开始滴起了水珠。树干里的汁液也开始向上流动,正是做糖的好时候。
一个严寒的早晨,太阳还没出山,阿曼佐和爸爸便出发去了槭树林。爸爸肩膀上面横着一条长长的轭状扁担[1],扁担两端系着条纹槭树皮搓成的绳子,下端各挂一支铁钩,挑着两支大大的木桶。
爸爸在每一棵槭树上都开了一个小口,里边插上木制小管,甜丝丝的槭树汁便顺着木管滴进了小桶之中。
阿曼佐一棵接一棵地查看着,不停地将小桶中的树汁倒进大桶之中。随着重量的增加,担子上的木桶晃荡了起来,阿曼佐赶忙伸出两只手稳住了它们。等到木桶一满,他便会将它们担到大锅那儿,全都倒进锅里。
那口大锅用一根木柱穿着,架在了两棵树中间。爸爸在锅下加柴添火,篝火熊熊,熬煮着树汁。
阿曼佐喜欢在冰天雪地的野外行走。这儿的雪地从未被人踩踏过,走过去只会留下一串自己的脚印。他马不停蹄地忙碌着,将小桶中的树汁倒进大桶之中。要是渴了,随时可以喝上一口又稀又甜,而且还透心凉的树汁。
他喜欢回到熊熊燃烧着的篝火旁边。只要用木棍往火堆中一捅,立刻便会火星四溅。他就着燎人的火苗,闻着树汁熬煮的芳香,暖和一下手、脸之后,再次走进树林。
中午时,所有的树汁都已经倒进了大锅之中,熬了起来。爸爸打开饭盒,阿曼佐在他身旁的原木上坐了下来。他们背靠着一堆原木,伸直了双腿,面朝火堆而坐,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四下里除了冰雪便是莽莽丛林,但他们浑身上下却洋溢着温暖和舒坦。
吃完饭,爸爸留在火堆旁看着火,但阿曼佐却去摘冬绿果[2]去了。
在朝南山坡坡的积雪下面,这种红彤彤的果子早已在厚厚的枝叶下面熟透。阿曼佐脱下连指手套,徒手拂开枝叶上的积雪。他找出了一串串火红的果子,塞满了自己的嘴巴。冰凉的果子在他口舌间嘎吱作响,芬芳的汁液溢满了口。
这世上,可真是没有什么比得上刚刚从雪地里刨出来的冬青果啦。
阿曼佐的衣服上落满了积雪,十指冻得僵硬通红,但他依然没有轻易放过一片朝南的山坡,非得扒开积雪搜寻一番才罢休。
当太阳沉到槭树后面时,爸爸抓了一些积雪,扔到了火堆上。只见火堆中立刻冒出了一片白气,火苗滋滋作响,立时熄灭了。随后,爸爸将热乎乎的糖浆倒进木桶中,和阿曼佐各自跳起扁担,朝家里走去。
到家后,他们将糖浆倒进了妈妈架在厨房火炉上的大铜锅之中。随后,阿曼佐开始干杂活,而爸爸则回去挑剩下的糖浆。
晚饭过后,糖浆已经变成了糖稀。妈妈将它舀到了六夸脱大的牛奶锅之中,让它慢慢冷却。第二天早上,每口锅里便多出了一大块凝固了的槭树糖。妈妈将这些圆润、暗黄的糖饼一一倒出,放到了食品储藏室的架子顶上。
日复一日,槭树的汁液就这样一直流淌着。每天清晨,阿曼佐都要和爸爸一起去采集汁液,煮制糖浆;而每晚,妈妈都会把糖浆熬制成糖饼。他们做够了一年的需用,随后,最后一锅糖浆并没有熬制成糖饼,而是用罐子装起来,放进了地窖。这便是所用的糖浆。
当爱丽丝放学回来时,她嗅了嗅阿曼佐身上的味道,立刻叫了起来:“噢,你吃了冬绿果!”
她觉得这非常不公平,因为阿曼佐可以出去采冬绿果吃,而她则每天都要去上学。她说道:
“男孩子们便可以寻欢作乐。”
她逼迫着阿曼佐答应,绝不去动鳟鱼河边绵羊草场那边的南坡。
于是,周六的时候,他们一起出去采冬绿果吃。阿曼佐找到红彤彤的果子时,欢呼连连,而爱丽丝找到时,则会大声尖叫一番。有时,他们分开各自搜寻,有时又会聚到一起。不过,他们手脚并用地将南坡搜寻了一个遍,整整一天都在不停地吃冬绿果。
阿曼佐带回家满满一桶绿油油的冬绿叶,爱丽丝将它们全都塞进了一个大瓶之中。妈妈往瓶中倒了一些威士忌,放了起来。这便是他们做薄饼和曲奇时的作料。
残雪日渐消融。雪松和云杉随便一抖枝叶,它们便会滑落到地上;光秃秃的橡树、槭树以及山毛榉枝桠上,消融的积雪洒下了星星点点的雨水。仓房以及屋子的四面屋檐下,冰凌先是滴滴答答地滴了一阵冰水,随即便相继滑落到了地上,哗啦啦地摔得粉碎。
随即,大地上零星地出现了一块块潮湿而又颜色深沉的补丁,而且这些补丁还在日渐扩大。唯独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上,依旧是白雪皑皑;朝北的山坡、屋舍以及木材堆上,薄薄的残雪依旧。接下来,冬季学期便结束了,春天也来了。
……
野外,紫丁香已经顶着残雪怒放开来,野花也在悄然绽放;嫩绿的草场上,紫罗兰和毛茛也已探出了花蕾;鸟儿们筑起了巢,是时候到田野里劳作了。
[1]形状如车轭一般,肩头的地方向上凹起。译者注。
[2]果实形似鲜红色浆果,原产于沙质土壤林荫地,叶味涩,但因含冬绿油而有香气。冬绿油为挥发油,味辛辣,可用于糖果及口香糖调味、治疗肌肉疼痛。译者注。
[3]蒲式耳:计量谷物及水果的单位,等于8加仑或大约36.4升。译者注。
《纳尼亚传奇之能言马与男孩》
“在下的贱名是,”那女孩立刻开口说道,“阿薇丝塔坎娜,父亲名讳为肯达斯塔坎,祖父为瑞斯提塔坎,曾祖父为肯达斯塔坎,曾曾祖父为伊索布雷提斯洛克,是阿迪布提斯洛克之子,塔什神主之后。家父为卡拉维省领主,有入朝不拜之权。家母(愿主保佑她安息)早亡,父亲续弦再娶。家兄在镇压西部叛乱中殒命,我还有一个胞弟,但年龄尚小。继母对我恨之入骨,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于是百般挑唆家父,硬是将我许配给了阿霍斯塔塔坎。阿霍斯塔何许人也?他出生卑贱,但善于钻营,靠溜须拍马获得了提斯洛克(万岁万万岁)的好感,此时已俨然成为了一名塔坎,许多大城市都是其封地,现任大维齐(旧时一些穆斯林帝国的高级官员,相当于诸侯王。译者注)过逝后,还极有可能被选为继任者。不过,这厮已年过六十,弯腰驼背,生得尖嘴猴腮,如猿猴一般。家父畏其权势,也贪慕荣华富贵,同时经不住继母的挑唆,于是派出信使,登门请求联姻,阿霍斯塔自然是求之不得,派人订下了婚期,就在今年仲夏。”
“听到这个消息,真如晴天霹雳,我躺在床上整整大哭了一天。翌日,我起床洗了一把脸,给我的坐骑荷温备好鞍架,带上了家兄从西部战场中给我带回来的一把锋利匕首,独自骑马离开了家。我驱马来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树林中,滚鞍下马,拔出了匕首。我暗暗估摸了一下心脏的位置,撕开了胸口的衣服,心里暗自祷告,愿我此去能与家兄团聚。随后,我闭上双眼,咬碎牙关,准备将匕首刺入心脏。但恰在此时,这匹母马居然发出了人声,但听得她说道:‘小姐,千万别伤害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说得可没这么文艺。”那匹母马小声嘀咕道。
“安静,女士,稍安勿躁,”很明显,布雷异常喜欢这个故事,“她这是在讲故事呢,提斯洛克王庭的说书人都没她这般本事哩。请你继续,塔坎娜。”
“我一听马儿居然说起了人话,乖乖不得了,”阿薇丝接着说道,“我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太怕死,紧张得精神错乱了哩。我顿时羞惭不已,因为作为肯达斯家族的一员,应当视死如归,脑袋掉了大不了碗大一个疤。于是,我再次举起了手中的匕首。万分危急之际,但见荷温迈步上前,生生用自己的脑袋隔开了匕首,并对我循循善诱,百般开道,比起一名慈母,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此时,我的马儿居然会说话的,我心中讶异万分,心思早已不在自杀和阿霍斯塔身上。我说道:‘马儿马儿,你是怎么学会说话的?’于是,荷温跟我讲了好多,她说在纳尼亚,还生活着许许多多会说话的飞禽走兽,她告诉我,自己是小时被人盗走的,那时,她还是一匹小马驹。她还跟我说了纳尼亚的山,纳尼亚的水,纳尼亚的城堡,还有纳尼亚的巨大战舰。后来,我说:‘苍天在上,民女谨向塔什神主、阿斯洛斯、阿迪娜以及夜空女神祝告:民女此生,非纳尼亚不去。’‘小姐小姐,’马儿回答道,‘你要是去了纳尼亚,肯定会终生幸福的,因为那儿,没有包办婚姻。’”
“接下来,我们促膝长叹,希望再次注满心田,没能死成,我万分庆幸。当时我和荷温便已决定,我们一定要逃离这个万恶的地方,并如此如此这般谋划了一番。我们一起回到了父亲的宅院,我找出最漂亮的衣服穿上,在我父亲面前载歌载舞,故作欣喜之态。此外,我还如此这般央求父亲:‘父亲父亲,您是我的指路明灯,请您恩准,我想带上一个丫鬟,去树林中住上三天,向阿迪娜、夜空女神和各方仙子献祭还愿,因为未出阁的姑娘,在成婚前都得去向阿迪娜还愿。’他回答道:‘女儿女儿,你是我的掌上明珠,该当如此,该当如此。’”
“离开父亲的房间后,我又马不停蹄地去找了跟随父亲时间最久的老奴,他是父亲的文书,小时我便在他的膝盖上玩耍过,一直待我如同己出。我百般哀求,求他帮我写一封信,并赌咒发誓,说此事唯有天知地知。他老泪纵横,劝我改变主意,最后拗不过我,只得说:‘谨遵小姐吩咐。’他依言而为,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信,封好后藏在了胸口。”
“可那封信里写的到底是什么呀?”沙斯塔问道。
“别吵,小伙子,”布雷说道,“你这可是犯了听故事的大忌,该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的。你继续,塔坎娜。”
“随后,我叫来了丫鬟,嘱咐明早早点叫我起床,并说让她陪我去还愿。吩咐完,我故意和她套近乎,劝她喝了不少酒。其实,酒杯中早已被我下了药,足够她昏睡上一天一夜。等到门房都睡下以后,我起床找出珍藏已久的哥哥的铠甲,穿戴在身上,又收集好所有的积蓄,准备了几件首饰,还找了一些吃的。随后,我亲自给坐骑备好鞍架,在二更时分出发了。我并没有如父亲所愿,朝着树林而去,而是径直朝着东北方向的塔什班城而去。”
“我知道,三天之内,父亲并不会来寻我。第四天时,我们来到了阿斯姆·巴尔达城,该城地处交通要道,为提斯洛克(万岁)的驿站,每天,骑着快马的信使络绎不绝,奔走王国各地,各地的大塔坎有权让他们往来送信。于是,我去了阿斯姆·巴尔达城的皇家驿栈,直接找了驿站头领,说道:‘尊贵的信使大人,家叔阿霍斯塔塔坎有一封寄给卡拉维领主肯达斯塔坎的信。这五个月牙币是赏你的,请你一定确保将信送到。’头领答道:‘谨遵吩咐。’”
“此信实乃假借阿霍斯塔的口吻写的,各位看官且看信中的内容:‘阿霍斯塔塔坎再拜谨呈肯达斯塔坎阁下亲启:塔什神主在上,此心可昭日月。承蒙大人抬爱,将令千金许配在下,熟料迎亲途中,众神庇佑,得以在树林中偶遇令千金阿薇丝塔坎娜小姐,她已向阿迪娜献祭还愿完毕。得知令千金芳名,有幸目睹其花容月貌,如沐春风,如饮甘醇,喜不自禁,于是决定即刻完婚。在此,贱内及在下谨恳请塔坎大人即刻启程,前来寒舍一会,以便一睹君之风雅俊儒及谈吐珠玑。此外,因与令千金大婚,花费甚巨,劳心费神,故请尊驾将令千金嫁资一并带上。您我既已结翁婿之情,小婿婚事草率之处,还望海涵。小婿和令千金,自当白首偕老,三生不移。谨祝躬安,诸神庇佑。’”
“办完此事,我火速离开了阿斯姆·巴尔达城,心里暗暗祈祷父亲千万别派人追来,但愿他看到此信,亲自查问时,我早已离开了塔什班,倒时,他已是鞭长莫及。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我们被狮子追赶,在海里碰到了你们。”
张子漠是比较难得的文学译者,除了英文功底扎实外,还有着突出的中文文学功底,特别是古文造诣方面有着普通译者难以企及的高度。
其译作有着较强的画面感及韵律感,尤其擅长场景和人物心理描写,文字有着较为浓厚的散文风格。
“翻译的最终目的是让不懂的人看懂,每一个文字都应该着落在一种感官之上,否则就是言之无物。关注画面、韵律等五官的感受尤其重要。文学翻译是在鸡蛋上跳舞的艺术,如果你感受不到它带给你的快乐,那你最好别去触碰。”——张子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