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3 10:51
张家湾街道,隶属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地处洪山区西北部,东与京广线为界与洪山街道接壤,南至中环线与青菱街道毗邻,西临长江,北与武昌区白沙洲街道相邻,总面积26平方千米。截至2011年末,张家湾街道总人口有37707人。
解放初期,青菱地区有佛林、白沙、楠木、青菱、花园、石咀、老桥、杨泗八个乡,青菱乡隶属武昌县纸坊区管辖。
1955年3月,青菱乡由武昌县划入武汉市,不久佛林、楠木青菱三乡合并,取名长青乡,先后隶属武汉市南湖区、武汉市洪山区管辖。
1956年5月,花园、石咀二乡合并,取名长江乡,隶属武汉市洪山区管辖。
1958年8月,长青乡与长江乡合并,组成长青人民公社,隶属武汉市郊区管辖。同年12月,长青人民公社改名为青菱人民公社。
1960年7月,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青菱人民公社改为青菱分社,隶属武昌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3月,取消城市化公社,青菱乡分社改为青菱分区委、下设青菱、石咀两个人民分社,隶属武昌区管辖。8月,分区委撤销,青菱、石咀成为两个独立的人民公社,隶属武昌区管辖。
1964年7月,青菱、石咀两社划入洪山区管辖。
1975年2月,青菱、石咀两社合并,组成青菱公社。
1981年,组建张家湾街道,由原青菱公社的石咀、青菱桥、水管厂、四坦路、张家湾和原洪山公社的南湖、洪山、东亭等合并组成。
1984年,青菱公社改为青菱乡。
1994年,青菱乡、张家湾街合署办公。
2010年11月,撤销青菱乡,在原青菱乡(张家湾街道)管辖范围内设立青菱街道。张家湾街与青菱街以三环线为界,三环线以北为张家湾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三环线以南为青菱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1981年,张家湾街道辖原青菱公社的石咀、青菱桥、水管厂、四坦路、张家湾和洪山公社的南湖、洪山、东亭8个社区。
2008年,撤销青菱乡渔业村和建和村,成立张家湾街渔业社区和建和社区。
2009年,将张家湾街道所辖城南新居社区全部和南湖社区部分调整划入武昌区。
截至2011年末,张家湾街道辖张家湾、三桥、农科院、建材、南湖、列电、城市花园、长江、长征、烽火、毛坦、胜利、光霞13个社区,下设178个居民小组。
截至2023年6月,张家湾街道辖19个社区:三桥社区、农科院社区、张家湾社区、建材社区、南湖社区、列电社区、长征社区、光霞社区、长江社区、烽火社区、毛坦社区、胜利社区、城市花园社区、金色城市社区、金域天下社区、湘龙鑫城社区、紫云府社区、复地悦城社区、清江锦城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张家湾街特1号。
张家湾街道,地处洪山区西北部,东与京广线为界与洪山街道接壤,南至中环线与青菱街道毗邻,西临长江,北与武昌区白沙洲街道相邻,总面积26平方千米。
2010年,张家湾街道总人口有27028人。
截至2011年末,张家湾街道总人口有3770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28万人,城镇化率87%;另有流动人口7596人。总人口中,男性20739人,占55%;女性16968人,占45%;18岁以下2601人,占6.9%;19—34岁22089人,占58.6%;35—59岁8982人,占23.8%;60岁以上4035人,占10.7%;以汉族为主,占99%;有满、回、土家、侗、壮、朝鲜、苗7个少数民族,占1%。2011年,张家湾街道人口出生率6.2‰,人口死亡率1.2‰,人口自然增长率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450人。
2011年,张家湾街道财政总收入4.3亿元,比2010年增长62.4%;其中地税2.2亿元,国税2亿元,涉外269万元。
2013年,张家湾街道完成国地两税5.29亿元,增长2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2亿元,增长29.7%;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5.4亿元。
2011年,张家湾街道工业总产值为46亿元,比2010年增长26.6%;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5亿元,比2010年增长32.5%。
截至2011年末,张家湾街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亿元,比2010年增长33.1%;有批发零售业单位200家。
2013年,张家湾街道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8亿元。
截至2011年末,张家湾街道有幼儿园11所,在园幼儿2040人,专任教师231人;小学3所,在校生1400人,专任教师76人;初中2所,在校生680人,专任教师74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截至2011年末,张家湾街道有各类文化团体13个;社区图书室13个,藏书2万册;有文化站1个,社区(村)文化中心13所。
截至2011年末,张家湾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6个,其中卫生院1所;设病床120张,固定资产总值20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10人,其中执业医师60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38人。2011年,张家湾街道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8万人次。
2011年,张家湾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278户,人数517人,支出170.5万元,比2010年减少6.7%,月人均274.8元,比2010年增长28.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7户,人数271人,支出62.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22人次,支出5.5万元。有五保户28人,其中福利院集中供养26人,供养率9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人。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13个。慈善超市14个,全年接受捐赠物资折款2万余元,接收捐赠衣被200余件,使100余人(次)困难群众受益。2011年,张家湾街道新增就业岗位1019个,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30人,安置困难群众就业71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3人,创业培训34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2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6%。截至2011年末,张家湾街道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40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76人,参加失业保险97人,参加工伤保险93人,参加生育保险93人。
张家湾街道主要交通干线有G107国道、三环线。
张家湾街道因市民主要集中居住在张家湾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