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奎

更新时间:2019-12-09 17:30

张富奎,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榆中人,出生地甘肃榆中,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2002年1月任甘肃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9年6月任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任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退休)。

任免信息

2018年9月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张富奎的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环保问责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4月1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1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甘肃省,要求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甘肃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任双组长的甘肃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在全力配合中央专项督查组核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采取分级核实、统一审核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查清了事实,分清了责任,界定了责任人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工作不到位,2014年以来仍违规新增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912台;全省仍有404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未进行提标改造;商品煤管控不到位,平凉、庆阳两市商品煤抽检合格率仅为30%和66%;列入省政府2014年淘汰任务的白银佳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萃取生产线未拆除;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2014年违法开工建设年产50万吨电解铝项目;《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于当年9月才印发各市州,影响当年工作安排。以上问题反映出全省环保、质监、发改、工信等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组织推进、监督考核不力,有关市州政府工作落实不到位。根据省环保督察问责工作组调查认定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省工信委巡视员张富奎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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