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7 12:54
张廉,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宁夏平罗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副校长、校务委员,宁夏行政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5年9月,任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副书记。
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正厅级)。
2022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正厅级)。
2023年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年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