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21:46
张得中 (明)字大本。鄞县人。
永乐二年 (1404)登进士第,授刑部主事,调工部,后改江宁知县。以公平廉谨为本而行之以恕。民众题其堂曰“思牧”。
四年预修《永乐大典》,成书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