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

更新时间:2023-07-13 03:16

张志刚同志,男,1959年6月26日出生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湛江市公安局海东分局局长(南海西部公司保卫处处长)、党委书记、南海西部公司武装部部长。

人物生平

1975年7月至1976年12月在海南省澄迈县橡胶厂工作;1977年1月至1981年3月在五四四五一部队服役;1981年4月至1983年1月在海南省澄迈县红光派出所工作,1983年1月至逝世前在南海西部公司保卫处(湛江市公安局海东分局)工作。1986年6月起历任刑侦科副科长、治安科科长、副处长(副局长)、处长(局长)、党委书记、南海西部公司武装部部长等职。

张志刚同志生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海洋石油,毕生倾注于党的公安事业。他不辱使命、履行职责、克己奉公、率先垂范、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公而忘私。始终以饱满的情绪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工作,模范地带领全处(局)警员出色而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成功地实现了辖区内治安状况的持续好转,各项系数稳中有降,工作绩效显著,众口皆碑。

他铁肩担道义,热血铸警魂,殚精竭虑,鞠躬尽瘁,用毕生的心血和生命的实践树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下新时期党员干部和公安局长的模范形象。

他热爱海洋石油和党的公安事业,投入到公安事业以来与海洋石油休戚与共。牢记公安机关的宗旨和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清醒的认识,始终站在与违法犯罪斗争的前列,爱憎分明,能征善战,机智勇敢,顾全大局,为保证和维护中海油湛江基地的政治安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2003年“八.二九”特大凶杀案期间,他身先士卒,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吃住在侦查破案一线,最后成功侦破此案。曾先后被海油总评为“优秀中青年干部”,多次荣立公司集体三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和一次湛江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他秉公执法,不循私情。在二十多年的从警生涯中,无论是一般民警还是担任领导职务,他都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清正廉洁,拒腐防变,杜绝贪污受贿。

他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踏实工作,任劳任怨。在担任主要领导工作期间,面临企业公安改革的重要课题,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际”,他迎难而上,认真学习、领会、掌握国家的政策和把握总公司的思路意图,从公司和保卫处全体职工前途、切身利益的高度来群策群力,想方设法,积极推进,确保稳定,做到既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又保持队伍的稳定和维护职工的整体利益。

他关爱员工,平易近人,加强团队协作,想方设法来提高改善职工的待遇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形成干群关系融洽,稳定团结,向上的工作气氛,使保卫处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张志刚同志英年早逝,鞠躬尽瘁,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将把对张志刚同志的沉痛的衰思变为推动我们工作的动力,学习他的崇高的境界,对党的公安事业无比忠贞,赤心耿耿,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尽职尽责地维护中海油湛江基地治安稳定和深化改革,建设和谐矿区贡献力量。

人物逝世

张志刚同志于2005年10月18日因公出差到深圳市,由于突发心肌梗塞,不幸于2005年10月18日21时30分在深圳逝世,终年4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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