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5 10:08
张志宏,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安徽芜湖人,1987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员,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1983年--1987年 安徽大学读书
1987年--1992年 芜湖县委党校任教
1992年--1998年 芜湖县委办秘书、科长、副主任
1998年--2000年 芜湖县陶辛镇党委书记
2000年--2001年 芜湖县委办主任
2001年--2003年 芜湖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2006年 芜湖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芜湖机械工业园管 委会主任
2007年--2012年 弋江区区长、区委书记、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3年--2019年 芜湖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9年-- 芜湖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2年,安徽工程大学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政协第十二届安徽省委员会委员
2022年3月,安徽省委决定,张志宏同志任安徽工程大学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对安徽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芜湖市城市总体归划(2012--2013年)》将保护区位于无为县境内的核心区及缓冲区范围规划为港口岸线及预留岸线,而非生态岸线,与保护区功能相悖。2015年,芜湖市发改委和港航管理局等违规审批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的无为县土桥港口有限责任公司2号码头泊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3月,省环境保护厅明确要求,芜湖市应做好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但芜湖市和无为县均未按要求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仅对环境保护部遥感监测通报的3家砂站进行了关停整治。截至督查时,位于无为县境内的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多处违规建设项目仍未拆除取缔。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芜湖市副市长张志宏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