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3 10:19
张惠建,男,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1978年后在广东电视台工作。曾任广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历任新闻部组长、副主任、台长助理、新闻部主任、副台长、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厅助理巡视员兼电视台副台长、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党组成员、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电视台台长、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广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广东省文联兼职副主席。
2018年1月至2023年1月,任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5月13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惠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1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惠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惠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使用公务交通工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广告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对境外存款隐瞒不报,数额较大。
张惠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惠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