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1-13 18:01
张惠荣,男,汉族,1961年10月生,陕西神木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西省铜川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82年07月至1989年04月 神木中学教师;
1989年04月至1991年08月 神木县矿管局干事;
1991年08月至1992年03月 神木县地测站副站长;
1992年03月至1998年04月 神木县矿产品经营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
1998年04月至2001年08月 神木县交通局副局长兼县公路建设公司总经理、神木县驻西安办事处主任;
2001年08月至2001年12月 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办主任;
2001年12月至2004年02月 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纪委书记、项目办主任;
2004年02月至2005年06月 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项目办主任;
2005年06月至2005年12月 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神木县副县长;
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 府谷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2月至2012年03月 府谷县委书记(其间:2008年09月至2010年07月,在西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12年03月至2013年06月 榆林市委常委、府谷县委书记;
2013年06月至2016年12月 铜川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02月 铜川市政府副市长;
2017年02月 任铜川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9年09月 被免去铜川市政协党组书记职务;
2019年10月 被免去铜川市政协主席职务。
2019年8月19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铜川市政协主席张惠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8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铜川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惠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惠荣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做选择、搞变通,阳奉阴违,脱离实际,盲目决策,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抗组织审查,串供、转移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对涉及民生提案和分管的扶贫工作,庸懒无为,敷衍塞责;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张惠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政治上麻木糊涂,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阳奉阴违,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败坏一方政治生态;经济上贪婪妄为,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亦官亦商,大搞权力寻租,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为官不清廉,从政失操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惠荣开除党籍处分;由陕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9月,陕西省铜川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惠荣(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惠荣作出逮捕决定。
2020年11月,陕西省铜川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惠荣(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惠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惠荣利用其担任府谷县县长、县委书记,铜川市副市长、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