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生

更新时间:2023-04-08 10:36

张斌生(1935.9— ), 籍贯山东临朐,1954年9月参 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1992年10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12月受司法部表彰为“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

学习经历

1951年9月至1953年8月在厦门大学法律系学习;1953年9月至 1954年 8月在上海华东政法学院学习;1954年9月任华东政法学院教研组教员(其间1955年6月至1957年9月为北京政法学院研究生);

工作经历

1958年5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工作(被错划右派);1961年3月在安徽白湖农场劳动;1978年10月为厦门八中代课教师;1979年10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80年4月为厦门市法律顾问处专职律师;1984年11月任厦门市对外经济(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985年10月任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1987年10月起任厦门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992年12月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1995年12月兼厦门仲裁委员会主任);1997年1月起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厦门仲裁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亚太律师协会第一副主席、第八届和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和集美大学兼职教授。多次参与国家立法工作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发表过40余篇学术论文。

成果

他的主要学术成果有:1986年11月参加中国经济代表团赴日本交流,讲题《中国经济特区的立法与实践》,1988年2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出席夏威夷“中国法律研讨会”,讲题:《中国律师的职能和作用》等。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