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年

更新时间:2024-05-03 13:56

张新年,北京著名律师,著名公益律师,公士律师团队、公士公益团队发起人,百度《权威问答》专栏内容审议顾问,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莆田健康产业总会特聘社会监督专家和行业发展公益顾问,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具备多学科背景,凭借对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制度以及行政调处、媒体监督等私力、国家、社会救济手段的深刻理解,善于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理化解各类纠纷,业务领域涵盖民商事、行政法、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

荣誉奖项

一、荣膺北京晨报社、21CN聚投诉、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方周末等机构联合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十大消费维权奖”;

二、荣膺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法治周末报社、中国公益诉讼网、清华大学案例法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评选的“2016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入选理由:用户碍于技术劣势,难以进行流量核对,难以直接举证运营商的计量是否精准,运营商则有恃无恐,发生争议后会本能地把责任推给用户或其他。很多时候用户面对垄断企业无力维权,而张新年选择了与运营商对簿公堂,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正如《检察日报》报道指出:“选择将中国移动告上法庭,显然有着别样的法律意义。”新华社则指出,面对张新年的遭遇,运营商竟然没有明确说法,“流量‘糊涂账’,让公众看到了店大欺客的事实。”运营商“要做到用户流量数据与扣费问题取信于民,依然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无疑,该案是2016年度公民个人借个案依法践行公益诉讼活动的典范。

三、荣膺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大学法学院、信阳市法学会、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机构举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司法机关、教学科研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等共200余人参与的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公益行动

包括但不限于:

京东网购被骗消费者群体性维权;

发起“虚假演艺宣传及诈骗公益救助项目”;

参与连云港东海警方破获公安部督办微商美容整形假药案新闻发布会暨打假直播;

北京律师张新年以流量提醒、流量计量及计费系统等存在错误,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为揭露流量计费系统的非法性及计量黑洞,一审审理过程中,张新年律师就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移动在内的电信业普遍性问题致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并获积极回应,法院为此分别致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移动公司免除流量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张新年律师上诉移动公司流量偷跑一案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送《司法建议书》,认为该案暴露出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检测程序缺位、法律依据缺失的问题,指出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亿万电信用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电信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不可忽视,建议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完善法律规定、推进检测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工信部高度重视,及时予以回应,表示:进一步完善电信计费检测管理机制,对已出台的《电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电信计费检测管理制度和规范,细化流量计费检测相关要求。继续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开展计费检测,要求相关企业主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电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检测,并自觉接受工信部和各地通信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计费检测工作取得成效。此外,将继续组织实施电信计费监督检查。对电信运营企业流量计费检测的结果与其提供服务承诺进行对比核查,督促服务落到实处。对计费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通报和责令整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张新年律师上诉移动公司流量偷跑一案向中国移动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函》,认为中国移动流量计费系统检测缺位的情况客观存在。中国移动后来向二中院进行了整改情况反馈,表示:不会再出现因MDB日备造成计费、提醒出现较大延迟,已优化了流量提醒和用户查询流量内容一致问题,并表示将提高并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但张新年律师认为,“就该案,移动公司直到目前还是围绕表面工作来进行,我认为是计量系统有问题,计量系统一有问题则计费必然犯错。但是相关方规避了计量这个核心问题,注意力集中在了流量提醒和计量检测方面的问题。退一步,即便抛开事实层面的争议,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国移动)上亿的用户,计量系统居然不符合《计量法》和国务院实施细则的规定而非法运营,这也是不可思议的,又如何去面对上亿的消费者。”“计量检测和流量提醒问题固然重要,但并不是我的核心诉求,我认为这场诉讼还没有发挥真正的价值。定位于公共利益,服务于国计民生,履行着国家职能,作为顶级国企的中国移动,除了商业利益,它的取信于民,难道不比黄金更重要?”张新年强调称。

张新年律师近年来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淘宝优购苏宁易购等网购被骗消费者群体性维权,虚假网络医疗广告受害者维权,虚假网络宣传及招工诈骗群体性维权,以及多起建筑工程款纠纷及农民工工资纠纷维权,非法集资、跨境劳务、移民诈骗受害者维权事件等。

媒体采访

张新年律师重视新闻媒体的社会普法与警示功能,工作之余常就各种社会热点以及典型案件发表律师观点,是近年来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最多的律师之一。

包括但不限于:

1、就湖南蓝山县以助残名义代扣职工工资、裸条借贷等事件受访《南方都市报

2、就哈尔滨禁止殡葬用品、政府失信、银行体罚员工等事件受访《上游新闻

3、就宜宾首富受胁迫杀人、司法改革成效、周文斌案等受访团中央《未来网

4、就官员朋友圈妄议中央、天价鱼、男子杀流浪狗受辱等事件受访《京华时报

5、就影视招聘骗局、国家旅游局新规、聂树斌父母申请国家赔偿等事件受访《新京报

6、就手机自燃保密才赔偿、网友自曝损毁文物、马蓉王宝强、武林约架等受访《北京晨报

7、就微信诈骗套路、最高法公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教师虐待幼儿等受访《财新网

8、就互联网企业信息采集、途鸽涉嫌虚假宣传等事件受访《法治周末

9、就周立波毒品、京东泄密员工获刑等受访《法制晚报

10、就人大硕士之死、不动产登记新规等受访《中国网

11、就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受访《深圳晚报

12、就电商时代打假面临的新问题受访《检察日报

13、就“天天德州”玩家输钱事件受访《河南法制报

14、就四川路桥集团遇实名举报事件受访《重庆青年报

15、就“社区广告顽疾”涉法及治理问题受访《北京晚报

16、就中移动当被告庭上一言不发事件受访《北京娱乐信报

17、就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受访《人民政协报

18、就大学生“裸条”事件受访《北京青年报

19、就首例检察院直接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受访《澎湃新闻

20、就新法实施记者如何不“触雷”问题受访《四川法制报

21、就瑞丽商标案受访《云南信息报

22、就济南警方违规发公函事件受访《重庆晨报

23、就水源镉污染致大面积停水事件受访《重庆日报

24、就朝阳区幼童面临失学事件受访《千龙网

25、就学生假期打工权益保障问题受访《中国青年报

26、就警察因警车脏乱差受禁闭事件受访《华商报

27、就助考机构违约案受访《南方日报

28、就网络一元购事件受访《广州日报

29、就贵州禁止民间复婚再婚办酒席事件受访《人民网

30、就航空公司霸王条款事件受访《东南快报

31、就山东女大学生电信被骗自杀事件受访《封面新闻》

32、就私募基金董事长失联事件受访《无界新闻

33、就药品广告违法事件受访《搜狐新闻

34、就地方政府设立旅游警察事件受访《界面新闻

35、就官员偷情受处分事件受访《新浪新闻

36、就公益组织联名举报百度事件受访《腾讯新闻

37、就虚假广告问题受访《人民法院报

38、就县政府成老赖问题受访《南国早报

39、就共享单车、网购维权等问题受访《大河报

40、就超龄劳动者社保空白问题受访《南方周末

41、就京东泄密门事件受访《联商网

42、就上岛咖啡集体消失事件受访《新晚报

43、就裸条借贷事件受访《警法在线》

44、就网友银行转错账问题受访北京新闻广播《新闻2017》

45、就网络交易安全防范问题受访《中央电视台

46、就私立医院网络推广受访《香港有线电视台

47、就共享单车被破坏问题受访《中新社

48、就反家暴法正式实施问题受访《参考消息

49、就艾滋感染者个人信息失窃事件受访《健康界》

50、就官员吃穿山甲事件受访《健康时报

51、就天价修车费受访《成都商报

52、就一公司无故作担保案受访《潇湘晨报

53、就万达集团起诉公号索赔千万事件受访《16小时网》

54、就跨国骗婚案受访《红星新闻

55、就官员偷情事件受访《环球时报英文版

56、就女博士孕期医院猝死事件受访《网易直播》

57、就公司事故曾送礼县委书记受访《AI财经社》

58、就写作神器事件受访《法制日报

59、就学生暑期工维权事件受访《羊城晚报

60、就共享单车违停等问题受访《泉州晚报

61、就建筑物相邻权问题受访《鄂尔多斯晚报

62、就行政首长“避庭”问题受访《四川日报

63、就京东员工倒卖用户信息案受访《法制网

64、就商业教父牟其中案受访《中国经营报》

65、就海涛旅游受访北京网络广播电视台《北京时间》

66、就八达岭老虎袭击游客事件受访《中国消费者报

67、就少年网购仿真枪案受访团中央《中国青年网

68、就摩拜创始人起诉知乎事件受访《虎嗅网

69、就银行员工非法吸储事件受访《新快报》

70、就游客被曝遭辅警扣留事件受访《央广网

71、就辱母杀人案是否正当防卫及量刑问题受访《美国侨报》

72、就手机流量事件受访《中国工会网

73、就大学生暑期兼职问题受访《上海法治报

74、就司机酒驾同桌吃饭要“连坐”问题受访《新法制报

75、就桂林纪委发公函给干部亲属求医事件受访《华夏早报》

76、就网络招聘诈骗事件受访《澎湃新闻英文版SixthTone》

77、就丽江游客毁容案撤销民事诉讼受访新京报《我们视频

78、就网络微商售假受访《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79、就黑熊咬伤游客事件受访《齐鲁网

80、就“百万赢家”活动整改受访《时代财经》

81、就微整形假药案受访《河南广播电视台映象网》

82、就诽谤刑事责任问题受访《每日财经网》

83、就黑中介半夜砸门敲诈租客事件受访《腾讯传媒》

84、就假冒美容针流向31省市美容院黑诊所事件受访《浙江在线

85、就探险救援法律空白话题受访《济南日报

86、就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受访《山东卫视

87、就职业打假人话题受访《财经天下周刊

88、就上海携程幼儿园事件受访《腾讯视频

89、就直播平台答题模式问题受访《华夏时报

90、就双11电商“定金不退”受访《中国财富网》

91、就手机软件收集用户信息话题受访《光明日报

92、就“零距离”自驾游或遭淘汰话题受访《北京日报

93、就手机流量偷跑案、韩春雨学术论文撤稿等事件受访《新华社

94、就西瓜被偷,警察来后倒赔300元话题受访《潇湘晨报

作品选录

1、新京报评论:给“老赖”定制彩铃,别让司法打击走样

2、光明日报时评:APP收集信息没有原罪,但乱收集就是一种罪了

3、人民政协报评论:公共场所无烟诉讼推动禁烟从口号步入现实

4、北京晚报评论:在社区张贴小广告属违法治理小广告宜疏堵结合

5、中国法治:律师vs中移动|流量之争,一场法庭内外的较“量”

6、中国法治:网络交易安全防范多层面探究暨消费者维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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