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2 20:30
张星镇,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地处招远市北部,东与罗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口市南山旅游景区相邻,南与温泉、梦芝街道和金岭镇相接,西与辛庄镇相连,北与龙口市接壤,行政区域面积161.1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张星镇户籍人口为61659人。
明、清时,境域分属黄山乡王曹、大里、川里、阜阴、张星、由在6社。
民国元年(1912年)后,属第三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改属第八区、第九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招北县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
1950年招远、招北县合并后,属金山区、纪山区。
1958年,成立超美、跃进、光明、火箭4公社。
1959年,合并为金山、纪山公社。
1981年,金山公社更名张星公社。
1984年3月,张星公社改乡。
1988年,撤乡设张星镇。
2000年12月,宋家镇并入。
2011年末,张星镇辖91个行政村:张星西、张星东、庙头郭家、蔡家、马格庄、大李家、馆前姜家、馆前刘家、馆前王家、馆前张家、山西栾家、虎龙斗、狗山李家、石棚、黄家、界沟姜家、北洼子、山西孙家、大岚、宅科、仓口陈家、北崔家、圈里杨家、山前季家、川里林家、小高家、北石家、北栾家河、东北冲、徐家、丛家、口后韩家、口后王家、奶子场、槐树庄、沟子、段家洼、高家、沙沟马家、新林家、栾家庄、欧家、东战家、西战家、年头宋家、灵山郭家、北曹家庄、三姓庄、北孙家庄、下院、杜家东、杜家北、杜家西、河埃、小贾家、于家岚、蒋家、英里、枣林姜家、地北头王家、埠南张家、羊家、上院、丰家、曲家、北于家庄子、苑家、小郝家、小刘家、抬头赵家、圈子、盖岭、前大里、后大里、小疃、后栾家、东石家、北马家、北里庄、盛家庄、黄庄子、南于家庄子、大郝家、唐埠曲家、傅家、前栾家、卧龙宋家、赵家、纪山纪家、北坡子、石对头;下设45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张星镇辖91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张星东村。
张星镇地处招远市北部,东与罗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口市南山旅游景区相邻,南与温泉、梦芝街道和金岭镇相接,西与辛庄镇相连,北与龙口市接壤,行政区域面积161.12平方千米。
张星镇境内属丘陵地区,地势北高,南低,地形以丘陵为主。最高点在北部的罗山山脉,海拔759米;最低点位于钟离河,海拔18米。
张星镇境内河道分三大河系:界河河系、钟离河河系和汶河河系。界河河道位于黄水路西侧,境内全长19.8千米;钟离河由抬头赵家村入境,境内全长2.3千米;泳汶河始于奶子场村,境内全长4.9千米。
张星镇境内矿产资源主要为“383”珍珠花岗岩,已探明储量13.3亿立方米,可采储量1.4亿立方米。
2011年,张星镇有耕地面积4533.3亩。
2011年末,张星镇辖区总人口6.3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4万人,城镇化率16.54%。另有流动人口2356人。总人口中,男性3.13万人,占49.6%;女性3.18万人,占50.4%;18岁以下0.85万人,占13.5%;18—35岁1.34万人,占21.2%;35—60岁2.69万人,占42.7%;60岁以上1.43万人,占22.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6.31万人,占99.97%;有蒙古、满2个少数民族,共20人,占0.03%。2011年,人口出生率5.5‰,人口死亡率10.3‰,人口自然增长率-4.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22人。
2017年末,张星镇常住人口为52974人。
截至2019年末,张星镇户籍人口为61659人。
2011年,张星镇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162万元,比上年增长26.6%。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223万元,增值税3996万元,企业所得税1466万元,个人所得税20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5%、14%、35%。人均财政收入660元,比上年增长10.8%。农民人均纯收入10135元,比上年增长10.8%。
2019年,张星镇有工业企业647个,其中规模以上2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1个。
2011年,张星镇实现农业总产值3.5亿元,比上年增长3.2%。
张星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4.4万吨,人均698千克,其中小麦1.7万吨,玉米2.7万吨。经济作物主要有花生、水果、蔬菜等。2011年,花生种植面积1.5万亩,产量5104吨;水果种植面积1.2万亩,产量2.9万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樱桃等;蔬菜种植面积1645亩,产量5328吨。
张星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为主。2011年,生猪存栏量3.5万头,出栏量5.7万头;牛出栏量4900头,年末存栏量4100头;家禽出栏量159万羽,年末存栏量121万羽。畜牧业产值5700万元。
截至2011年末,张星镇累计造林23.7万亩,其中防护林17.7万亩,经济林6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70万株,林木覆盖率40%,活立木蓄积量18.7万立方米。
张星镇以粉丝、石材和机械加工为主。
2011年,张星镇有工业企业467家,职工1.7万人,实现工业总产值21.8亿元,比上年增长6.9%。拥有全国驰名商标1个,山东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11个。
2011年末,张星镇有商业网点121个,从业人员170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5.7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城乡贸易市场13个,年成交额1.8亿元。
2011年,张星镇外贸进出口总额3289万美元,比上年减少18.4%。其中,进口总额580万美元,比上年下降57.7%;出口总额270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主要产品有机械、水泥、石材、粉丝等,销往日本、东南亚、欧美及中东等国家和地区。
2011年末,张星镇境内有5家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2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各类贷款余额45亿元,比上年增长34.3%。
2011年末,张星镇有幼儿园19所,在园幼儿904人,专任教师72人;小学6所,在校生2100人,专任教师16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2300人,专任教师22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
2011年末,张星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21个,各类文化专业户60个,各类图书室54个,藏书6万余册;音乐、美术、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150人。2011年末,广播电视站1个,有线电视入户率100%。
2011年末,张星镇有学校体育场6个,78%的村安装了建设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1%。
2011年末,张星镇有卫生院2个,病床8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张,固定资产864万元。专业卫生人员94人,其中执业医师35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注册护士21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4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张星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1户,人数53人,支出17.8万元,比上年增长20%,月人均280元,比上年增长17%;医疗救助114人次,支出36.2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398人次,人均支出60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85户,人数2398人,支出176.7万元,比上年增长34%,月人均62元,比上年增长34%。敬老院床位96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47人,支出26.7万元,比上年增长15.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0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14万元,比上年增长13%。社会福利费360元,比上年增长50%。社区服务设施155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154个。2011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万人,参保率98%。
2011年末,张星镇有邮政局2处;报纸、期刊累计发行10.1万份(册)。电信企业2家,服务网点35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3万门,固定电话用户1.7万户,电话普及率45%;移动电话用户3.1万部,移动电话普及率61%;互联网用户6000户。
2011年末,张星镇年供水114万立方米,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年人均生活用水10吨;排水管道356千米。
2011年末,张星镇有供电所2个,主变压器293台,总容量39兆伏安,高压输电线路10条,总长度193千米,用电负荷0.7万千瓦,年售电量累计完成2.95亿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9.5%,供电可靠率99.95%。
2011年末,张星镇有花坛35个,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2万平方米,人均绿地0.8平方米。
2011年末,张星镇境内有206连接线、黄招线、张辛快速路,县、乡级公路各2条,总长度178千米,年货运量7258万吨,年客运量53万人次。
张星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张星村而得名。
2021年3月,张星镇入选山东首批教育强镇筑基试点乡镇名单。
2021年10月,张星镇人民政府被表彰为“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