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柱国

更新时间:2024-09-26 20:30

张柱国(1913年-1992年10月20日),山西省繁峙县人。1937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动员会宣传部长,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县支队政治委员,公署行政专员,兵团后勤部代部长,政治委员,军委公安后勤部政治委员,公安师政治委员,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公安总队政治委员,公安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二政委,公安部队政治部副主任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他参加了百团大战;解放战争的时期,他参加了应县、绥远、张家口、解放北平以及太原等战役,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功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为公安部队和二炮部队建设贡献了力量。1964年由大校晋升为少将军衔。1992年10月20日,张柱国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

人物生平

张柱国,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1964)。1913年生于山西繁峙。1936年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37年参加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繁峙县三区战地动员委员会会员,中共繁峙县委宣传部部长。参加繁峙地区1943年秋季反“扫荡”斗争。1944年任中共繁峙县委书记兼县支队政治委员,领导县军民反“扫荡”、反封锁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北岳区雁北专员公署专员,组织支前工作。1947年任北岳军区后勤部参谋长。1949年任第20兵团后勤部代理部长、政治委员。参与组织领导了绥远、大同、集宁、张家口、太原、平津等战役战斗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军后勤部政治委员。1952年起,任东北军区公安总队政治委员,公安军第22师政治委员,公安内卫第4师政治委员,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兼人民武装警察黑龙江省总队第二政治委员,公安部队政治部副主任等职。1955年获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2年10月20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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